晨报讯 (记者 尹勤兵 实习记者 刘凯实习生杨薇)卖完地板后,厂家通常会派人上门免费安装维修。可是19日,圣象木业集团武汉分公司的售后服务车载着工具和工人去给客户维修地板时,被江夏区运管所初步定性为“非法营运”。 据透露,该所正拟开出3万至10万的罚单。
售后车司机李根发介绍:19日他开着公司的“扬子江”牌售后服务车,从武昌到江夏区纸坊,为一名客户维修地板。当时车上有两名安装工、一只木箱和一个旅行包,内装便携式切割机、直尺等工具。
行至江夏庙山时,车被几名男子截停。对方称是江夏运管所执法人员,做笔录时,特别询问了该车运营是否计入公司产品成本,并当场将车“暂扣”。圣象集团武汉分公司钟经理说,事后公司几次派人前往申辩,对方坚持让他们补充一份笔录,承认是非法营运后再商谈处罚金额。
采访中记者证实,当时车上没有地板和其他货物。尽管钟反复强调售后车不存在非法营运,但负责办案的江夏区运管所刘主任并不认可,他表示:该车的用途是上门给客户安装维修,其费用已摊入产品成本,本次行为已产生经济效益,计入企业运营成本。虽未发生现金结算,但以其他方式结算的道路运输行为,仍可算是非法从事道路运输。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非法运输的,理当接受3万至10万元罚款。据透露,该所拟开出3万至10万的罚单。
刘主任还称,支持处罚的证据,是当事司机现场认可的签字笔录:“李根发承认该车运行成本由公司开支”,刘表示,运送员工不违法,但运输维修工具就不行,除非另外雇车。
对此,“圣象”方面觉得很“冤”:如果说运输工具也违法的话,那公司员工以后坐车岂不是连螺丝刀都不能带?
该公司所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亚非表示:目前尚无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厂家提供售后服务可界定为“非法营运”,江夏运管所适用的处罚法律依据,有不妥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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