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社保金,社保基金管理已纳入立法日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说,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环节上不能设“过渡户”,保障社保基金不被地方截留,但有些地方目前做得仍不规范。
他说,自1998年以来,劳动保障部会同其他部委共进行过5次大检查,其中2000年发现170多亿元被挤占挪用,2004年发现有16个省份有挤占挪用情况。
陈良认为,社保基金出现问题,首先是基金监管法规不完善。目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只有《劳动法》中有概括性规定。此外,还有一些文件和规定,但都停留在部委一级,法规层次不高,缺乏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
其次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有些地区的基层甚至没有计算机,只能人工记账。另外社保基金管理人手极少,全国基金监管人员不到100人。如广东某市只有1个人管理着1.7万家企业的工伤保险工作。
此外,有些人法制、政策观念淡漠;还有监督不到位。
记者近日从劳动保障部获悉,《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现在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