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周寿江报道:专门在银行营业厅内盯梢,碰上支取巨款、年龄偏大或是女性的取款人,便跟踪而出,在闹市中公然抢劫。昨日,这一抢劫团伙成员被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重刑。
2005年3月起,京山县城、天门县城的闹市区先后发生多起抢劫、抢夺刚出银行的取款人的案件,劫匪每次出手至少抢得万元以上,多则5万余元,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 至当年8月,至少6名受害者被抢14万余元现金。公安机关展开缜密侦查,后获得重要线索:一贵州男子罗健酒后吹牛,称没钱就到湖北抢几把,他们干过几次从未失手。当年10月2日,罗健落网,11月3日,京山籍嫌犯闵和伟、汪伟落网,这一专抢银行取款人的犯罪团伙被摧毁。该团伙成员交代,他们在深圳、东莞等地还犯有抢劫罪行。
今年7月,荆门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历时3个月对大量证据、证词作出认定,最终认定闵和伟等3人抢劫3起,抢夺3起,分别判处闵和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汪伟18年有期徒刑;罗健11年有期徒刑。另有两名涉案人员和史哲慧尚未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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