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11月24日报道:在日前结束的甘肃金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市公安局交警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表决时,因赞成票未过半数,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否决了金昌市公安局交警工作报告,并指出交警部门一些服务窗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有关人士介绍说,在这次会议上,金昌市公安局交警工作报告阐述了公安部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诺言,以及加强民警教育培训、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强化日常执法监督等情况,但很少谈及交警系统存在的问题。
读完上述消息,我不禁为甘肃金昌市人大否决交警报告之举鼓掌叫好!笔者完全赞同金昌市人大常委会一些委员的意见。即“此次否决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刚性监督权的结果,否决权既显示了当地人大监督工作日趋成熟,也再次证明了‘民意难违’”!我以为:此举也体现了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值得充分肯定。
我们知道:依法监督是对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关心和爱护。实践证明,一名官员越是主动欢迎监督,越是自觉接受监督,就越能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得端、走得正、站得稳。反之亦然。现实生活中,有极少数官员高高在上,目空一切。把人大监督看作是形式,是摆设,不当成一回事。有的甚至心怀敌意,认为监督就是挑刺找茬,与自己过不去,不仅不配合支持人大监督,而且千方百计地逃避监督,拒绝监督、甚至公然与监督“对着干”。这些想法和做法都是极其危险的,其结果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经常犯相同或类似的错误,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对此,一些地方的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时,重配合、轻制约,怕这怕那,瞻前顾后,顾虑重重。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姑息迁就,放任自流;有的该“栽刺”时却想着“栽花”,“欲抱琵琶半遮面”,怕得罪人,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悄无声息的“淡化处理”,过于迁就责任人……人大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容易导致监督对象“小疾养成大患”。被称为“腐败标本”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临刑前曾说过:“如果早两年有人监督我,我犯的罪不会这么严重,如果再过两年以后抓我,我的罪肯定比现在重得多。”昔日,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也曾讲过这样一句话:“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也说过“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前车之鉴不远。既往的教训极其深刻。
这次,甘肃金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勇于“动真格”,对回避问题的交警工作报告坚决说“不”。体现的是人大常委们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一种求真务实的作风。这样一来,看哪个官员还敢不把人大监督当回事?看哪个还敢不把人民利益当回事?显而易见,对于工作报告中回避问题做法,对于少数监督对象漠视监督的行为,既往少数地方悄无声息的“内部处理”,淡化责任,往往难以戳到其“痛处”。而“否决”工作报告之类的“硬着子”,恰似一剂“醒魂汤”,更能取得实际效果。
其实,实施刚性监督仅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想“为难”监督对象,目的在于帮助其正视问题,纠正不足。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希望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发扬动真碰硬的精神,保持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坚决地将各项监督工作进行到底。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更好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同时,也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规范性、实效性,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使我们的党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葆先进性。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