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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马海燕)为期三天的“尊重与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国际研讨会今天在北京闭幕。来自十八个国家的七十多位中外人权专家、学者、官员经过三个分组讨论达成广泛共识:享有人权需要和平的环境与和谐包容的社会,以及建设性对话与合作。
与会者认为,实现充分人权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但是人权必须由各国人民自己来实现。各国人民经历着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有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实施人权理想上有着不同的方式,这也是人权的特殊性。评价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该国历史,不能脱离该国国情,更不能按照某种模式或某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简单套用。
澳门大学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院长郝雨凡表示,九十年代初中国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接着又提出发展权的概念,中国应该继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人权理念,不仅要突出人权中的经济和社会涵义,更应考虑怎样把人权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
来自白俄罗斯的加里宁一番话表达了与会者的心声:实现和谐世界的目标要高于实现维护人权的统一愿望,和谐世界的基础是安全、协力和合作,也包括人权领域。只有这样人权才能显示出它的独特地位,才能被视为世界和谐的工具和安全的保障。
还有与会专家建议,应将人权理事会作为世界各国开展对话与合作的良好平台,以促进本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赵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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