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刘铮)“现在政府定价遇到了三大难题,我们准备出台《政府定价条例》,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近日表示。
曹长庆在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上说,目前,对垄断行业产品的成本监审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不足,或者法律层次偏低,严重影响了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制约了政府价格监管的效力。
“过去我们往往是今天发调价文件,明天就执行,经营者和消费者完全是被动地接受。”曹长庆指出,定价程序不够科学完备,与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的要求有差距。
曹长庆同时指出,定价听证制度存在缺陷。价格听证制度现在成了社会议论的焦点,必须进一步加以完善。
根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测算,2005年,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2.7%;在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5.9%;在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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