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警车翻下50米悬崖
盐津县公安局:严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
昭通市盐津县郊外,一个因路况极其糟糕而被当地群众戏称为“阎王片”的地方,一处落差至少50米的悬崖。悬崖之下,是嶙峋的怪石和奔流的大关河。22日,一辆警车朝着悬崖的方向直冲而去,翻下公路右侧50余米深沟内,徐兴武等人被抛下悬崖身亡,另外3人身受重伤,至今生命垂危!准载5人,却挤满6人;尤其严重的是,这分明是一部警车,驾驶员和车上另5人却都不是公安人员。
起因:借警车赶着去收欠款
“徐兴武当时要是开自己的车去或者包个车去,只要不去借警车,不就什么事情也没有了吗?”“这警车好像是不能随便借的,他是怎么借到警车的呢?”这样的议论和疑惑在盐津县普洱镇上被传得沸沸扬扬。
“徐兴武自己有车的,还是辆三菱车,怎么都比他借去的警车好。”在徐家奔丧的亲友们说。徐兴武的妻子王莲香说:“徐兴武出事之前带着自己雇的司机李旺去收欠款,因为自家车坏了,所以徐兴武就到普洱镇上租一辆微型车。”
“那天不知是怎么回事,徐兴武在周围问遍了所有的车,价格上都达不成协议,说白了也就是他不愿意多出那50元钱。”在普洱街上开微型车的杨伦友说。
随后,租车不成的徐兴武怕误了取欠款的事,就和自己雇的司机李旺一起,借用了派出所的警车,并在一路上陆续将又带上了其余4人。
目击:“云.C0355警”冲下悬崖
谁也无法想像的是,上路后不久,这部警车竟却载着这6个人一头栽下悬崖。
“那段路面常年都很糟糕,遍布烂泥水坑,不管啥时候都非常湿滑,我们跑惯车的人都很忌讳这个地方。”在去“阎王片”事故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前,当地群众说。
“出事后,我们听人说,那是辆报废的车,方向盘不灵光了,刹车也不行了。”杨伦友说。
“阎王片”的公路边上,被撞碎的警灯、事故中死伤者的一些随身物品,顺着50余米的悬崖撒落杂草丛中,而这些东西的下面,车牌为“云·C0355警”的警车躺在崖底,已经是面目全非,整个车身几乎成了一个不规则的正方体。一个警方雇来看守现场的村民说:“当时事情一发生,附近工地上的工人看到后就立马打电话报警了,事发时的具体情况你可以问王胜清,他最清楚了。”
王胜清是工地上的工人,事发时他正在半山腰上作业。
“当时11时15分左右,我报的警。”王胜清说:"事发前没有任何征兆,我突然看见一个庞然大物从好几十米高的悬崖上翻滚下来!仔细一看,原来竟是一辆警车!当这辆警车刚刚翻出路面时,就有一个人的上半身从车门伸了出来,但他还没能脱离车身,那辆警车又接连挂擦着悬崖边在空中翻滚了好几圈,我亲眼看到陆续有3个人被抛了出来,有的直接被抛到了悬崖边的乱草堆边,有的则几经挣扎带着遍体鳞伤被甩到江面上……
”
他说,尽管他当时几乎被吓傻了,但第一反应还是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高声呼喊工地上的工友们来帮忙救人,同时,还趟着江水向车辆和伤者坠落的地方冲了过去。“首先摔到河床上那个人肯定不行了,我见被摔在半山腰的那两个人似乎还在动,就立即招呼工友们上去营救……”
“明明是辆警车,上面却没见一个穿制服的,当时清理东西的时候,我们也没见有什么警官证之类的东西。”王胜清说:“车型是BJ2023,谁都知道核准载人加上司机就5个人,可当时车上坐的6个人。”
据目击工人们介绍,事故中侥幸逃生的3个伤者伤势都不轻,其中一个叫李二春的男子因伤势过重已经被送往四川宜宾接受救治,而罗辉才和陈勇就住在盐津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部内。
伤者:刹车和方向盘失灵
在盐津县人民法院。罗辉才躺在病床上,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病房内不断传出痛苦的呻吟。“他还没脱离危险,出事以来都没开口说过一句话。”妻子一提起车祸的事就忍不住抹泪,她说她并不知道当时丈夫为什么会坐上徐兴武驾驶的车。
伤势较轻的陈勇已经脱离了危险。他说:“是那车有问题。“我是在路边上车的,因为徐兴武跟我熟,我一招呼,他就让我上车,说顺便带我一截路。可开到‘阎王片’时,车就有点不听使唤。当时徐兴武在车上就告诉我们,车的方向打不准了,刹车也老踩不到底,他说没什么的,开慢点就没事了。可就等我们快要过了阎王片,到麻柳高速公路第十二工程段的时候,他突然说打不上方向,刹车也没了,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车就翻下去了。我算是命大吧,就在车往崖下翻的那会,我见旁边人拽开车门跳车,也就跟着自己跳出来了,我俩摔在半坡的杂草堆边上,才拣回一条命,后来还是工地上的车把我送到医院来的。"
"知道那车是警车吗?当时上车的时候有没有问徐兴武怎么会弄个警车出来呢?"而当记者再度提起这个敏感的话题时,陈勇的家属的态度也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委婉地表示,病人需要休息,随后陈勇便不再说话。
盐津县公安局局长:
严肃处理责任人和有关领导
事故发生后,盐津县公安局局长马文辉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救等工作。昭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艾东作出批示:一是交警部门要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救治伤员;二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盐津县公安局要及时查明派出所车辆被开出去的经过,查清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同时,盐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成立了“11·22”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领导组,现场抢救伤员、现场勘察、善后处置等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
昭通市公安局于9月23日向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民警从此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对机关车辆和派出所车辆的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用车、出车登记制度,及时对车辆状况进行检修,坚决防止疲劳驾驶、病车上路等现象发生。要严格禁止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对擅自借车外出,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盐津县公安局向全局各科所队室通报了“11·22”交通事故的情况,并明确指出少数科、队、所、室在内部管理,特别是在警用车辆的管理中存在许多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和纠正。
目前,对在该事故中已死亡的徐兴武是怎么将普洱派出所警车驾驶外出等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
记者调查
警车为啥会借给徐兴武?
据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这部牌照为云·C0355警的警车系盐津县公安局普洱镇派出所所有。但在案发当日,它却被并非公安人员的徐兴武开了出去,车上还捎带了5名同样并非公安人员。那么,该车怎么会被“借”给了徐兴武呢?能够把国家机关的公务用车开出来办自己的私事,此人究竟是何许人也?
徐兴武何人?
曾经坐过两年牢
徐兴武,44岁,土生土长的昭通市盐津县人,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瓜灵光的他从小就表现出一种过人的聪慧,是亲戚朋友中公认的“能人”。成年后,他进入盐津县水泥厂工作,从一个最底层的小工人做起,很快受到领导赏识,并逐渐提升直到当上厂长。
但是,这种好运8年前戛然而止。大约1998年初,当地公安机关突然将徐兴武逮捕,理由是徐涉嫌经济犯罪。之后,盐津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在服刑两年多后,由于表现良好而获准减刑的徐提前恢复了自由。
前来奔丧的李姓先生说:“我是徐兴武家的表亲。他出狱后并没有像其他绝大多数曾经被判刑的人那样消沉、堕落,而是又陆续开办了一所加油站、一家采石场,还经营着几家建材铺面。”
采访中,无论是从盐津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口中,还是在坊间流传的说法中,记者都听到了这样一个说法:只要和地方派出所关系“铁”,偶尔从所里借出警车来用用都不会太难。关于这一说法,坠崖警车的车主说:“徐兴武确实和盐津县公安局普洱镇派出所许多干警都非常熟,但是‘借警车’一说并不存在。”
新报VS派出所所长
否认出借警车
昨日,普洱镇派出所所长郝家明说,自己11月22日晚上刚从昆明出差回来,对于当天中午发生的“警车坠崖”事件不是很了解。
新报:请问牌照为云·C0355警的那辆警车是否属于你们所?
郝家明:是,这是我们所里专门用以出警的一辆警车。
新报:那怎么会被非公安人员的徐兴武开出去呢?
郝家明:这个事情还在调查,盐津县和昭通市等两级相关部门已经组成了专门的调查组,现在还说不清楚。
新报:总不至于是他偷出去的吧,所里肯定没有以单位的名义把警车借给他用?
郝家明:没有,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来都没发生过。
新报:那么,可不可能是某个民警个人的行为?
郝家明:这个也不可能。
新报:可事实上他把你们所里的警车给开了出去,这该怎么解释?云·C0355警的车钥匙平时都是谁保管的?
郝家明:都是放在值班室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以前徐兴武不但没有用过我们的警车,相反,我们派出所倒是偶尔会征用一下他的车。为什么?因为所里总共有两部车,警情多的时候根本就不够用,所以,偶尔他的车钥匙会放在我们的值班室,给我们出警时用一下。但总的来说并不多,一年就那么几次。
新报:关于这个问题,对警车的管理规定中究竟是怎样规定的。
郝家明:这个规定应该是叫“云南省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具体我记不太清了。这是一个文件,上面来调查这个事情的时候提走了,现在我这里没有了。
新报:我想其中最起码的一条规定就是非公安人员绝对不能开警车,对不对?但有部分群众向我们反映称:只要是关系比较“铁”的人,都能把你们所里的警车借出去开?
郝家明:那不可能啊。我们的警车偶尔会捎带一下顺路的群众,也许是别人看到了才造成了这样的误会。
新报:那徐兴武此人跟你们所里的关系好吗?
郝家明:他这人口碑比较好,和所里的不少干警都熟,和我个人也关系也确实比较好。
新报:根据现在已经查明的情况,出事的时候是不是徐在开车?
郝家明:有关就是他在开,其他人都没有驾驶执照。
新报:你觉得作为车主的你们派出是否有责任?
郝家明:事故的原因现在还不太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车冲下悬崖,尚待最后的调查结果出来,现在还不好说……
就出借警车的法律责任问题,云南大学法学院刘艺乒教授分析认为:如果本案中“借车”行为确实存在,那么,这属于警方玩忽职守,不但违法了关于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同时也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有关据此加以追究。至于受害者的损失问题,最主要的应该向车祸的肇始者索取。但在这次事故中,肇始者已经丧生,这就使得这条索赔路子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除肇始者本人外的其他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起诉违规乃至违法出借警车的公安机关。但是,这个起诉请求是否能够获得支持,还要看证据是否充分和法院的裁判。
图说:被警方雇佣的看护坠崖警车的李老汉(左)在现场看护着警车
坠毁的警车“躺”在距离路面约50余米的山崖下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