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模式:特例还是星火
本报记者 郭威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战告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志?是不可复制的特例,还是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尤其是成功的榜样。
与同为“举旗者”的于凌罡反复强调“反暴利并不是合作盖楼的惟一宗旨”不同,赵智强明确表示并承诺,个人合作建房要比市场价低30%左右。
“正是这个差价滋生了个人合作建房的市场空间。”赵智强信心满怀。而根据《财经时报》调查,在欧美发达国家,个人建房成本和市场价的普遍差距,也刚好就在30%这个水平上。
看来赵绝不是一时冲动,也绝非轻率之举。
市场有需求操作有办法
在赵智强看来,当今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格局,基本由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两个层次组成,且两个层次相距甚远。个人合作建房正是处于这两个层次之间,如果能推广开来,必然会迫使开发商降低利润空间。
此言非虚。他所发起的合作建房联盟,拍得的土地楼面地价约为4100元/平方米,加上土建、税费等各种成本,然后抵冲底商和部分车库的销售利润,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5300元/平方米左右。而同类地段新房的最高售价已经达到11000/平方米左右。这个差价,已经超过了当初的承诺。
“除了拿地,还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一栋房子从规划到完工要盖100多个章。”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并不赞同赵智强的观点——“拿到了地块,就等于完成整个项目70%~80%的工作量”。
这一观点和许多开发商不谋而合。“地有了,规划批不下来,等个三五年,这个成本谁承担?”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小冲认为,在和政府打交道方面,赵智强们显然经验不足。
但赵的回答是,“我们都有考虑”。作为全国十大营销人之一,赵智强在商界摸爬滚打多年,对房地产市场亦不陌生,深谙市场潜规则。他甚至已经把可能的“灰色成本”计入其中。“温州市场营销协会,将会收取包括聘请律师、工程师费用在内的3%管理费”。“这里面也包括公关的费用”。
赵智强还坦承自己会从中盈利。“管理费如果有赢余,我们12个发起人会从中拿一些利润。这是一开始就向社会公布过的,也是项目的参与者都认可的。”
对百姓有利政府就该支持
“首先政府没有给我们太多的压力。”赵智强把温州模式成功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政府的支持。温州市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就此公开表态:“凡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会支持。”
在个人合作建房的这个政策真空地带中,地方政府的态度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中用。
2005年,大连的个人合作建房行动之所以胎死腹中,就源于该市房管局的一份文件(《关于我市社会自然人组织住房合作社情况及处理建议》)。该文件认为,合作建房的主体“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因此不合法”。“叫停是为老百姓好。”
这一态度得到了很多开发商的支持。
在温州项目“破冰”之后,甚至也有开发商明确表示,国家原则上不应该鼓励个人合作建房。他的理由是,“如果真成了风潮,全国人都要自己盖房,岂不是乱了套?”
即使在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其实也并非没有阻碍。此前有媒体报道,温州某地产商,曾宴请并灌醉了一个参与项目的成员,“借”走有关材料,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
所以赵智强认为,与这一大环境相比,即使是温州市政府最初的“不支持也不反对”,也显得“颇为难得”。“没人压你,剩下的看你的本事和运气。”他承认“运气帮了很大忙”。
“温州的成功只是一个个例,以此作为一种模式,还为时尚早。”
正因为如此,温州的“个案”出现以后,多数房地产商们都采取了“看热闹”的态度:“即使赵智强成功了,也成不了气候。”接受《财经时报》采访的多位北京地产商,几乎是异口同声,“至少在北京基本不可能,你让于凌罡去凑几个亿看看?”
开始出现有利因素
不久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实行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房价、竞地价的土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开发商拍地前必须先承诺,房价不高于拟出让地块同级别普通住房上季度的平均售价,且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地面积要达到拟出让地块总面积九成以上。
个人合作建房者认为,这一“双限”政策,显然会对他们拿地有巨大帮助,因为从拿地的根本目的上来说,个人合作建房比开发商更容易做到“双限”。
实际上,温州成功的一个因素,就是因为这一“双限”压低了地产商的利润空间,让他们没了胃口。
实际上,个人合作建房似乎也更合乎“国际潮流”: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十多万个合作建房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某些国家甚至成为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的主要形式。在许多国家——例如德国、瑞典、日本等国,个人合作建房作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方式,会得到政府在土地、资金及政策等方面的扶持。
以德国为例,合作社建造的住宅已经占到德国新建住宅总数的30.9%。
北京个人合作建房倡导者之一孟宪生认为:“温州的成功现实,说明个人合作建房仍有生命力,它将成为中国个人合作建房的一个操作样本。”他说,至少在目前,个人合作建房者与地产商相比还处于弱势,所以就更应该有个“公平的环境”。
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5点,当《财经时报》就此致电建设部时,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处处长文林峰表示“不便发表看法”。随后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了本报的约访。
合作建房先驱行动
2003年12月1日,北京IT从业者于凌罡率先在网上发布合作建房倡议书。此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者风起云涌,但都以失败告终。直至11月15号,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者成功拿地,个人合作建房方曙光初现。
北京:首次尝试 代表人物:于凌罡
北京模式又称蓝城模式,首倡者于凌罡。
2003年12月18日,于凌罡的合作建房计划开始接受报名。几年间,先后竞拍芍药居、工体4号、朝阳区大屯等地块,均被开发商以高价逼退。
2005年3月,屡经挫折的于凌罡改变初衷,联姻万通,被会员骂作“叛徒”,颇受质疑。后因万通要价过高,会员激烈反对,合作黯然终止。
现在,于凌罡又重整旗鼓,召集会员200余人,准备竞拍1.94万平米的花园路25号地块。
深圳:瞄准烂尾楼代表人物:林立人林立人是一家企业负责人,其倡导个人合作建房的初衷是解决员工住房困难。
为规避拿地和房地产开发风险,林立人更钟情于烂尾楼改造。
2004年12月至今年7月,林立人两次竞拍中南大厦,一次竞拍蔡屋围一处烂尾楼,均因价格过高而止拍。温州模式成功后,深圳个人住房合作者热情高涨,现有会员300余人。
大连:被政府叫停代表人物:房先生2005年1月20日,自称“房先生”的大连市民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拟在大连建第一家住房合作社,短短3个月内集资建房款数千万元。
正在“房先生”谋求民间社团和住房合作社资质之际,2005年4月25日,大连市房管局下文叫停,并要求“房先生”立即返还已形成的数千万元建房存款。
山东:政策扶持2005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山东省将优先供应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个人合作建房也可竞买用地。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并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地计划。
温州:成功在望代表人物:赵智强2006年11月15日,由他发起的“温州合作建房联盟”,所委托的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拿到了温州市政府挂牌出让的30亩地块,成为全国个人合作建房中首个成功拿到地的“先驱”。按照他们的计划,5个月之后,合作建房小区——“卧龙山庄”就可以开工建设。其个人合作建房的房价,将比周边地区的房价低30%。
于凌罡:我们这次有八成把握
本报记者 杨纯
1月22日晚,朝阳区华严北里15号楼1204——北京个人合作建房机构“蓝城”的所在地,再次热闹了起来。
“蓝城”的创始人于凌罡及其合作者们,再次召开项目咨询会,对新锁定的海淀区花园路25号居住用地项目(以下简称“25号地块”)进行商讨。参加者络绎不绝,从20多岁青年男女,到七旬老人,职业各异。50多平米的两居室,前前后后硬是挤了80多人——这让不得不扯着嗓子讲话的于凌罡疲惫不堪。
从最开始的东四十条1号宗地,到去年7月芍药居甲2号地块,再到今年1月的工体4号地,一次次拿地无果而终,几乎让于凌罡和他的“蓝城”淡出舆论视线。
这次不一样,也许是受到了温州消息的鼓舞,于凌罡说,他们有八成把握。
八成希望
根据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布的信息,即将入市的25号地块,8088
平方米的建设用地面积,地上住宅规划建筑面积为19400平米,地下配套面积约4850平米,其中1940平米为独立商业,将以招标方式出让。
按照于凌罡的合作盖楼计划,将在该地块建设住宅300套,其中13580平米为90平米以下小户型(根据90平米以下小户型占70%的政策),并建设地下停车位200个。项目的首批合作者将按5500元每平米,次批合作者按6500元每平米取得住宅。
他提供给合作建房者选择的户型,有40平米独居、60平米一居、80平米两居、100平米板楼两居和120平米板楼3居五种户型。
“现在25号地块的报名情况很好,只要凑够2000万元,我们就有八成以上的把握成功。”这一次于凌罡信心十足。此前,主要因为楼面地价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过高,资金的缺口过大,导致合作建房者们数次拿地失败。
不过,一周前温州合作建房的拿地成功,使大家受到了鼓舞。
坐等人来
“温州拿地的成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于凌罡说。他觉得温州的环境比北京好,民间资金活跃,彼此之间有很强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适合合作建房的地块项目相对多一些。“在北京,政府推出这样的地块太少了,估计一年也就一块。”
在他看来,此次花园路25号地块,地块面积不大,“油水就不大”,不适合商业开发,对他们则是“难得的机会”。
之前,通过网络、电话报名参加该地块合作建房的人数,已有160多人,在咨询会现场,又有47人登记加入。“蓝城”的统计结果是,100平米和120平米的户型已经暂停登记,目前仍在接受登记的,只剩80、60和40平米的中小户型。
现在,合作者们按登记的面积,需要在指定银行(中信银行朝阳支行),以每平米2000元的价格,存入个人存款,存款验资的时间为2周。于说,在该地块正式入市之前,需要存满2000万元以上资金,才有前去竞争土地的资格。根据他以往的经验,土地竞买一般要交纳上千万元的保证金。
温州之鉴
在有足够意向合作者登记之后,“蓝城”将索取项目招标文件,分析、评估和制作成本清单,并与银行和信托洽商制定合同。
于说,进入投标阶段,将会由一家具有开发经验的机构和“蓝城”联合投标,“以确保能取得较高的评标分数”。在他看来,由于承诺很低的最高销售价格,所以完全可以在评标中获得“显著的优势”。
而如果竞买地块成功,合作建房将采用信托制,请中信信托用1000万元资金注册项目公司,向政府支付地价款,并在20日内,结清地价款。同时,“蓝城”将请国金管理公司负责项目设计和施工招标,并负责控制项目的进度、品质和预算。
实际上,“蓝城”现在采取的这些策略,大多数已在温州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如果买地成功,预计将在明年立夏开工,争取明年年底封顶,2008年10月1日之前交房。”这大概是自2003年12月1日正式提出合作建房以来,于凌罡最兴奋的一次。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