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通讯员张刚)劣质鞋打着促销名头摆上柜台,鞋底断裂后却以标明“特价、残次品”为由不予退换。昨天,丰台工商分局发出消费提醒,鞋类商品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商家必须实行退换,消费者不必因为“特价”、“促销”就忍气吞声。
工商提醒消费者,购买“处理品”时,要慎重,须具有商品产地、规格型号及相关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