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上了我的码头,就得听我的”———这种乱来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重庆市港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昨日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征求各方意见。
条例意见稿规定,今后在港口从事经营,必须依法向港航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记者李伟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2006-11-25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