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4日讯(记者纪燕玲特约记者陈世清)11月21日,哈尔滨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车辆在营运途中发生坠桥翻车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不幸死亡,39名受伤。借此契机,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海口市教育局从今天起联合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项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海口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校车。重点整治包括: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拼装、报废校车、校车超载、超速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较低等。
校车司机必须“备案”才能上路
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现有购买或租用的校车以及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必须“备案”才能上路;
要建立校车安全工作档案
学校要落实购买或者租用校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测制度,设立交通安全员,负责对校车每天的载人数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检查台账登记;要专门成立“红领巾安全通道”引导学生优先安全通行。
对驾驶校车的司机有规定
按照要求,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对接送学生的校车一律上线检测,必须检验合格。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