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易绍政)公安县委原副书记杨政法挪用社保基金2500万元进行炒股盈利,贪污公款392.6万元,收受他人贿赂84.15万元,23日,荆州中院一审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杨政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法院查明,1997年至2005年,杨政法在担任公安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公安县委常委、公安县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童成松等19人或单位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4.15万元;杨政法从2000年8月任常务副县长时,挪用社保基金2500万元进行炒股,并截留利润392.6万元。
法院认为,杨政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采取做假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受贿、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杨政法能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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