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无意之下,市民张女士将自己近期到超市购物积攒的小票计算了一下,那些被舍掉的零头分币加起来竟有四元之多。她为此感到疑惑:仅仅我一个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被超市给“舍”去了四块多钱,推而广之到全市的消费者,不知要被超市“舍”掉多少呢?带着这个疑问,张女士致电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称许多超市对于用“分”来计算的零钱,通常不给找零,超市这种作法合理吗?
18日,蓬莱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到城区几大商场超市实地考察,结果表明,这种结账时不给找零的现象普遍存在。 工作人员在一所超市买了总价6.76元的商品,收银台收取了6.8元。问收银员为何不找零钱,她说手里没有零钱无法找。在另一家超市,工作人员购买了4.95元的商品,也被四舍五入地收取了5元钱。收银员面对询问表示,这是本超市的规定,顾客在超市买的商品总价尾数如果小于4分就舍去,如果超过5分就按1角钱收取。不过,也有的超市开始虽然不给找零,但在顾客提出疑问后,仍会找零。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场超市不能以没有零钱为借口,拒绝为顾客找兑分币,否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目前我国尚未停止分币流通,商家以各种借口拒绝为顾客找兑分币,也是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行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消协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林玉石 林玉臻 郑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