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5日讯
(记者陈新卫)从24日举行的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学习班开班典礼上了解到,从明年起,我市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民办学校专项风险资金,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成教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红黄牌”管理。
目前,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共有95所,占全市中小学的23.5%,在校生占21.02%;全市举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各类办学机构有140所,每年招生培训人数约2.8万人;全市民办幼儿园有370所,在园幼儿近4万人。截至目前,我市民办教育已基本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全日制学习与业余学习并存、系统专业学习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办学格局。
据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透露,《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从明年起,市政府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设立民办学校专项风险资金,用于民办学校停止办学后清退学生缴交的费用和重新安置学生就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职成教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黄牌”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学籍管理中造假学籍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造假学籍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招生,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