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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召开的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新颁布了两部省内的交通管理规定:《江苏省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告知实施办法》,并确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施行。解读这两部新规定,不难看出,前者是对驾车人制度化长效管理的实招,而后者则是对规范化执法的细化。
上了“黑名单” 车辆保费要提高
《江苏省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酝酿之初,就备受广大驾车人注意。经过近一个月的试点和总结,正式出台的《办法》首次明确提出了九类交通状况下的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见右表),并且还对管理细节一一作了规定。作为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目前对驾驶人实施长效管理的最新措施,“黑名单”制度能否有效压降道路交通违法事故让人期待。
违法越多,列管越久
《办法》在第三章就“黑名单”的列管、解除和撤销作了详细规定。全省交巡警系统将统一建立“黑名单”管理信息系统和“黑名单”数据库。就附表(见右表)所列的九种交通违法情况,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列单管理。其中,对驾驶人具有附表第(一)至(六)项情形的,由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每月20日前通过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排查确认后,作为列管对象,进入“黑名单”管理信息系统。对驾驶人具有第(七)、(八)项情形的,经事故处理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后,作为列管对象,由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黑名单”管理信息系统。对驾驶人具有第(九)项情形的,由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每月5日前通过驾驶证管理系统排查确认,经车管所负责人审核审批后,作为列管对象,于每月10日前录入(导入)“黑名单”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办法》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黑名单”列管期为期一年。已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员,若再次出现符合列管情形的违法事实,将在原列管要求基础上重复列管。凡重复列管的,列管期相应顺延一年,那意味着,违法情形越多,驾驶员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时间就越长。
列管期满后,驾驶人在列管期间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不超过3次且无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录的,自动解除列管。列管期间,驾驶人驾驶证被撤销、注销的,自动解除列管。
上“黑名单”保费可能上调
既然名为“黑名单”,交管部门对榜上有名者当然会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办法》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岗位和执勤大、中队、治安卡口以及车管所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和办理驾驶证业务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同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安交巡警大、中队每3个月向驾驶人至少寄送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列管期间至少单独约见一次驾驶人,当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因不同情形被重复列管的,每6个月至少单独约见一次;公安交巡警支、大队车管所每月将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信息通报当地交通运管部门,建议其在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中,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从严监管;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每月将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信息通报省保监部门,建议其对相关投保人的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公安交巡警大、中队将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信息抄告用人单位,督促其加强教育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事故的,及时抄告用人单位。同一用人单位有5名以上驾驶人被同时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将提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管理将执行责任倒查
“黑名单”制度不仅是针对驾车人的一项管理制度,对交巡警日常执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和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查询、比对全省“黑名单”信息;公安交巡警大、中队要将本辖区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民警,实行户籍化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要逐人在“黑名单”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安全管理档案。
《办法》还提出,“黑名单”管理工作将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单位及民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月10日前要向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上报上月该项工作情况。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将逐起进行责任倒查。
驾车九种情形之一即列入“黑名单”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一年内两次以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一次超员50%以上或者一年内3次以上超员20%以上未达到50%的
4、一年内两次以上超速50%以上的
5、一年内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达到10次以上的
6、运输危险物品未经批准,或者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7、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事故的
8、驾驶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接送学生的车辆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次要以上责任,一般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但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9、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分达到12分,告知后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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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违章理赔记录多
商业三责险保费要升
徐小姐反映去年她购车时,同时在本地投保了一份2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责险,大约花去1800元,可前几天去保险公司续保时,却发现三责险续保保费比去年多了500多元,理赔人员告诉我,保费增加是由于她去年有大额理赔记录与超速行驶的缘故。
一位核保人员解释,通常车主在上一年度没有发生交通违章事故与理赔记录,保险公司在续保时会给予10%的保费优惠,这是鼓励车主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但若车主上一年度多次发生交通违章事故,或理赔数额超过一定限额时,保险公司肯定要提高三责险的续保保费。一位车险专家解释,车主多次违反交通法则,就等同于车主的出险概率大大增高,保险公司自然要提高保费,毕竟保险公司得兼顾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用“经济手段”督促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降低汽车出险概率,对车主也有益处。据介绍,需要被列入交通违章调整系数的违章事故有8类,包括车主闯红灯、酒后驾驶、无证驾车、逆向行驶、超速驾车、汽车制动器与车灯装置等不符合规定、超载驾车、累计违章次数达10次以上等被保险公司视为出险概率增高的车主行为,交通违章调整系数从15%到25%不等。
交强险挂钩交通事故
具体政策年内将出台
“奖优罚劣”是今年7月1日实行的交强险的一个鲜明特点,即它实行的是费率与违章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安全驾驶者享优惠费率,经常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
不过交强险与交通事故挂钩的具体政策仍在制定当中,预计年内将会出台。保监会日前透露,明年交强险就会按比例优惠下浮或上调了。有关负责人称,造成事故的重大交通违章会对保费涨落造成影响,特别是涉及人身伤害的事故肯定影响保费。一般性的违章事故记录在案后车主也不能享受交强险保费优惠。因此,明年1050元的私家车交强险保费将出现三种情况,无违章记录的交强险保费下调,一般性违章记录的不变,有重大违章记录的将上涨。
商业车险与违章挂钩
保险交管将共享信息
人保是车险市场上首个尝试要将保费与车辆违章记录挂钩的财产保险商。从2004年11月,人保推出的新款车险,其明显特征就是车险保费将与车辆违章记录挂钩。
在人保原有的设想中,它将以交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违章记录电子平台为基础,“把违章记录作为一个费率系数,轻微违章一次上调3%的费率,而严重违章最多将会使费率翻倍”。此外,车险保费还将依据行驶里程、行驶区域、车上安全设备、是否多险种同时投保以及销售渠道五个因素。
中华联合北京分公司的车险业务部经理李扶坚对记者表示,是否有“违章记录”成为确定车险价格的关键因素是一个大趋势,国际上各国的做法均如此。现在,交管部门与保险公司违章信息共享已经起步。保险公司正在等待一个将“违章记录”与交管部门融合的信息平台,以便区分优质客户和非优质客户。
本版撰稿 苏交轩 朱昕磊 沈 薇 制图?Ё???6?6利基在同使馆工作人员通电话时表示,伊拉克人民将同恐怖主义做斗争。沙尔哈德说:据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还没有中国人死亡或者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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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近年来较大袭击事件
2003年8月29日,南部城市纳杰夫阿里清真寺发生车弹爆炸,造成100多人死亡,200多人受伤,什叶派宗教领袖哈基姆在爆炸中遇难。
2004年2月1日,北部城市埃尔比勒的两个库尔德人政党办公楼相继发生爆炸,至少造成109人死亡,133人受伤。
3月2日,巴格达和卡尔巴拉两所什叶派清真寺发生系列爆炸袭击,造成171人死亡,约500人受伤。
2005年2月28日,巴格达以南约100公里处的希拉市发生一起自杀式汽车炸弹袭击事件,造成至少125人死亡,130多人受伤。
7月16日,一名自杀式袭击者在巴格达以南一座加油站引爆身上的炸弹,引发油罐车剧烈爆炸,造成至少90多人死亡,90多人受伤。
9月14日,一名袭击者驾车驶入巴格达西北部一处广场,引爆爆炸装置,造成114人死亡,156人受伤。
11月18日,小镇哈奈根的两座什叶派清真寺遭到自杀式炸弹袭击,造成至少70人死亡,100多人受伤。
2006年1月5日,伊拉克卡尔巴拉和拉马迪等地相继发生数起炸弹爆炸事件,共造成100多人死亡。
4月7日,巴格达北部的一个什叶派清真寺遭到自杀式炸弹袭击,造成至少79人死亡,160多人受伤。
本版供稿 新华社 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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