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日前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明确规定,只有取得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够从事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线路特许经营权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以任何方式交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
(记者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