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25日电(记者张丽娜)近日,为维护自身权益,打了7年官司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8名出嫁女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她们夺回来了一半的权益——赢得了商用楼。
“现在商用楼已经属于我们,就差住宅楼了”出嫁女徐美丽既欣喜又无奈。
7年前,为维护二轮土地承包权益和村集体为村民所建住宅楼和商用楼的分配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沙梁村28名出嫁女走上了艰难的维权路。
1999年12月和2000年11月,沙梁村村委会先后决定,本村出生的姑娘在二轮土地承包中不分给土地;村集体为村民所建的住宅楼、临街商用楼,凡本村出生的姑娘无论婚后是否在村里成家居住,与其外来的丈夫均没有参与分配资格。
这样,经营土地多年的28名出嫁女被剥夺了二轮土地承包权、两楼分配权和作为村民依法应得的其他经济利益分配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本村其他条件和她们完全一样的男性村民,结婚后在本村居住生活的,却享有所有的应得权利。村委会的“理由”竟然是:已婚姑娘虽在本村成家居住,但出嫁后是外人。
不堪忍受这种无理的决定,她们一次又一次展开维权行动,通过向上级部门申诉、向法院起诉甚至非法手段讨公道。
虽然在今年6月19日赢了官司,怎料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却被村委会“否决”了,又经历了法院两个月的强制执行后,“秋菊”们终于赢得了与男性村民同样的待遇,不过能否最终夺回完整的权益,出嫁女们没有必胜的把握。
“但,我们绝对不认输!”出嫁女聂翠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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