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1月24日电广东东莞市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1.1亿多元境外赌博,受贿171万元,目前尚有5300万余元赃款未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据东莞市检察院公诉人介绍,1996年和1997年,李为民与冯某一起去澳门赌博,赌资越来越大,最多一次就输掉100多万元。
从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他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1次。仅2004年,李为民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67次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四五次,大都是为了参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