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 张玉宝
2006年8月30日0∶40,宁溧公路,一辆重型罐式货车高速行驶至禄口收费站附近时,突然失控,冲破护栏冲到了路边的大池塘里。一开始连驾驶员也以为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小事故,他没想到自己的一个瞌睡居然会引来100万元的索赔。
事故中,油罐车的车头冲破护栏后进入池塘水中,而由于在下冲过程中油箱被护栏撞破,池塘水面很快漂起了一层油花。100万元的索赔就是由这个池塘的主人向法院提出的。这是一个水域面积约为28亩的池塘,由禄口镇养殖户李大华、刘永元承包。李大华告诉记者,由于事故是夜里发生的,当时他不在,第二天早上他赶到池塘时看到水面上漂着很多死鱼。
据一周后接到李大华电话投诉到现场勘查的江宁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下称渔政站)渔政员描述,当时“池塘水面漂有油花,……俯身可闻到柴油味。池塘四周有死鱼……数量约100多斤”。另外,渔政员还在现场发现了死亡较多的养育珍珠用的三角帆蚌。而在此之前的一天,江宁区环境监测站对池塘水质的检测分析结果为污染后的水石油类超标16.2倍。
记者了解到,这个池塘里的三角帆蚌在被污染时已经是生长3年的成品育珠蚌,当时塘内约有8万只这样的三角帆蚌,另外还有1.3万斤左右的鱼类。据李大华、刘永元请来的专家组估计,污染使得池塘内鱼类全部失去食用价值,三角帆蚌死亡近万只,没有死亡的也失去继续养殖的价值。直到现在每天都还不断有三角帆蚌死亡。
交通事故发生后,江宁禄口交警中队认定油罐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为此,李大华、刘永元聘请律师将油罐车的所有者中国石化和驾驶员一起告到江宁法院,在诉讼中提出了100万元的赔偿请求。赔偿金额计算为:9680只三角帆蚌死亡,按市场价计算是67.2万元;死亡鱼类按市场价每斤3.5元计算,计4.55万元;池塘污染后的清污费10万元;由于污染造成池塘两年不能养殖,损失费用18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
另据记者了解,在接到投诉后,江宁渔政站于10月10日向中国石化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