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小保姆雇主判15年
珠海中院判处魏娟故意伤害罪成立,她当庭表示要上诉
本报讯昨天下午3时许,“小保姆被雇主虐待案”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涉嫌用铁锤、扳手等物伤害小保姆蔡敏敏的雇主魏娟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宣判后,魏娟当庭表示将上诉。
小保姆被殴打成重伤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05年间,来自河南漯河的魏娟雇请同乡蔡敏敏到其珠海家中当保姆。其间,魏娟以蔡敏敏不讲卫生、偷懒为借口,多次使用拳头、铁锤、筷子、擀面杖等殴打她,致使她的面部、双耳鼻部显著变形,上下唇不对称、闭合不全,口腔内缺失12颗牙齿,左肱骨骨折畸形,严重影响左上肢功能。经法医鉴定,蔡敏敏的损伤程度属重伤,其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一个三级伤残,一个七级伤残,一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其中三级伤残属严重残疾。
法院认为,蔡敏敏能够完整具体地回忆起自己在2001年至2005年间被魏娟多次殴打的情节,且对控诉的每一起伤害行为都有面部或身体的伤痕相对应。其他证人的证言也印证了敏敏的陈述,蔡敏敏身上不断出现新的伤痕,也间接印证了她在近年里被魏娟连续殴打致伤这一事实。
雇主辩词与证据相左
魏娟辩称,敏敏脸部的伤情是2003年她去北京出差期间,敏敏私自外出遇车祸造成的。但在魏娟说的时间和地点,根本没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报警记录。公安部的检验意见认为,交通事故损伤具有外轻内重的特点,但蔡敏敏的面部损伤多为皮肤等软组织损伤,陈鼻骨骨折外,未见颅骨骨折,不是一次性暴力形成,不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特点。而蔡敏敏全身几十处受伤,并非一次普通的车祸能够造成。魏娟辩称客厅和餐厅天花板处的血迹是酱油溅到的,但提取证据做DNA检测证明,其中成分为蔡敏敏的血迹的可能性大于99.99%。因此,法庭认为,魏娟的辩解与其他证据相矛盾,不予采信。
原告律师对民事索赔很乐观
中大五院口腔科烧伤整形科医生辛俭证实,2005年12月26日,魏娟曾带敏敏来住院做鼻子整形手术,之前一个月,还帮敏敏做过皮管成形手术及耳朵整形准备手术。他问蔡敏敏的伤是哪里来的,但蔡本人不肯讲。魏娟说是车撞的。辛俭还证实,蔡敏敏不是魏娟所说的瘢痕体质,小的伤口愈合后不会很容易留下伤疤。
法院认为,魏娟连续5年对其保姆蔡敏敏实施伤害行为,最终导致蔡敏敏重伤和残疾,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魏娟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宣判后,魏娟当即在法庭上高呼,“我不服判决,我要上诉。”
魏娟辩护律师赵广宇表示,魏娟上诉是必然的,而至于结果,目前很难作出估计。
为小保姆蔡敏敏提供法律援助的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执业律师刘亦贤则表示,虽然魏娟提起了上诉,但改判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他对民事索赔持乐观态度,只要二审维持原判,他们也将维持此前提出的70万元的索赔额度。
自述
小保姆细数身上伤痕来历
“她常用拳头打我眼睛”
我是2001年元旦来珠海的,当时是魏娟的妈妈找来给魏娟当保姆的,每月工资200元,与魏娟一起住在吉豪苑2栋402房。到魏娟家三四个月之后,魏娟便开始打我,直到2004年6月住院整容,我几乎天天挨打。整容出院后魏娟继续每天打我。
起初,她打我还有一些理由,例如懒惰、不讲卫生、爱吃零食、撒谎、顶嘴。之后就没什么理由了,来了脾气或不高兴就打,几乎天天打,凡是家里能找到的东西都能用来打人,像擀面杖、铁锤、扳手、鸡毛掸子、扫把、花瓶、石膏塑像等。没工具就用拳头打,抓头发、掐脖子,有时还抓住我往门上、墙上或有棱角的地方撞。有一次用筷子戳我的喉咙,说我偷吃东西,戳得喉咙掉了一块肉,流了许多血。
魏娟打我时不让我喊,忍不住喊了她会打得更狠,而且专打脸部,对我说打了脸就让我没脸见人,毁了容我就不会学坏。脸部受伤后,魏娟就不让我出门了,说出门(让人)看见会丢人。所以,从2002年底开始,我白天就不敢出门,到晚上10点以后才出门。
左胳膊骨折、鼻子骨折塌陷、嘴唇裂开、眉骨骨折、眉毛上下分开、眼睛变形、牙齿脱落是用铁锤打的,屁股上的伤痕是魏娟多次用大擀面杖和鸡毛掸子打击所致,溃烂化脓后,2002年魏娟请了一名男医生到家里给我抽伤处的脓水。
下颌部的伤痕是她用脚踢的。她每次踢我时,让我跪在主卧室和客厅交接处的走廊地板上,然后用穿着鞋的脚尖踢我的下颌。2004年上半年的一天,魏娟照这个办法踢我时,由于原来被打的伤没有长好,这次被她踢中下颌,飞出的血喷到天花板上。
魏娟常用拳头打我的眼睛,最厉害的时候,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打过后,魏娟还告诉我,用热毛巾和熟鸡蛋可能消肿。
牙齿总共被魏娟打落12颗,是多次被她用擀面杖和鸡毛掸子敲打和撬掉的。
头发是魏娟扯掉的,其中一次是2005年10月左右,她说我头发太乱,扎得不整齐,就抓住我额头顶部的头发往前扯,扯掉头顶一片头发。
2002年夏,洗手间门玻璃裂了一条缝,被用擀面杖打。2003年上半年,浇花时不小心折断一枝花,被踢下颌。2004年底,擦玻璃时打烂一个小花瓶,被用花露水瓶砸头,瓶砸碎了。2005年初的一天,魏娟嫌我穿的拖鞋有点脏,就用铁锤砸我的脚,我躲开后,铁锤砸到地板上留下一个印子。魏娟又用铁锤砸我的左手胳膊,当时很痛,后来感觉被砸的地方晃来晃去,我觉得应该是骨头断了。再后来骨头就慢慢长好了。
旁述
警方上门小保姆死不开门
2001年就出任吉豪苑管理处主任的汤炯权称,2002年上半年,听小区的人说7栋402的业主殴打小保姆,把她的脸都打得变形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后来,他将此事报告了居委会,还带居委会和梅华派出所的民警找到那个保姆。但敲门后,保姆开了木门,不开铁门,而且站在木门后面不让大家看到她。居委会和派出所的同志都对她说有事可以讲,他们可以送她回老家,但她就是不肯开门。魏娟知道此事后,还打电话到管理处,叫管理处不要管闲事。
当天去敏敏住处的民警杜建华也证实,他去找保姆了解情况时,保姆死不开门,他几天后又去叫门,保姆开了一条门缝,他只见女孩的脸是肿的,但具体样子没看清,她就躲到门后面去了。
和蔡敏敏关系很好的对门的小保姆杨惠容认为,敏敏之所以不敢报警,一是怕魏娟,因为魏说认识人很多,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敏敏怕对她家人不利。二是敏敏觉得魏娟对她很好,每次打完她后,和敏敏一起哭,哄她,帮她买药擦,还答应帮她整容、找工作。敏敏也不让杨惠容帮她报警,说告不倒魏娟,会连累到杨惠容。杨惠容劝她离开魏娟,她说回家也没脸见人,还希望魏娟帮她整容,杨惠容当时气愤地说,“她要肯帮你整容的话,当初就不会打你了!”
对话
判决结果小保姆“基本满意”
昨天判决之后,记者对刚满20岁的小保姆蔡敏敏进行了电话采访。小保姆表示,等过几个月手术结束之后,她将回老家河南。
记者(以下简称“记”):今天宣判,你怎么没到场?
蔡敏敏(以下简称“蔡”):我在医院接受治疗,所以没有去现场听判决。
记:现在知道判决结果了吗?
蔡:知道了,已经有人打电话告诉我了。
记:你对这个判决结果满意吗?
蔡:基本算是满意吧。
记:为什么用“基本”两个字?你觉得应该量刑更重一点吗?
蔡:是的,我觉得应该判得更重一些,这样太轻了。
记:魏娟在法庭上提出她是冤枉的,要上诉,你会奉陪到底吗?
蔡:会的!我一定会奉陪到底。
记:现在你的身体情况怎么样?
蔡:大部分手术已经做完了,现在只剩下耳朵和嘴巴的手术了。
记:现在在医院已经花了多少钱?
蔡:总共大概14万元。
记:都是由你自己支付的吗?
蔡:不是,我们只交了1万多,剩下的十二三万是医院垫付的。
记:你有没有想过怎么还医院的钱?
蔡:现在只能等民事诉讼以后她赔给我钱,我再给医院钱。
记: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蔡:出院以后想找个地方学习一门技术,有一技之长,才能维持生活,但是工作地点一定不在珠海这个伤心地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徐智慧 周欣欣 摄影:本报记者 文波
图:
虐待小保姆的魏娟在庭上一直以泪洗面。据说每次打完小保姆之后她都会跟着一起哭。
小保姆被打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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