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尹勤兵 实习生 杨薇通讯员胡文辉)昨日,市总工会出台《武汉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办法》农民工特种版。今后,武汉农民工,每人每年只要缴纳30元,患15种重大疾病之一即可获得4000元医疗互助金。
2004年9月,我市启动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武汉市职工缴纳100元,参与互助期为3年。目前已有21万人次参加(每人限投3份),709人拿到了互助金。
资料显示,在汉务工的农民工约有85万人。虽按相关政策,农民工可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但实际参保率较低。一些农民工因病致困,因困致病的现象时有发生。受经济条件所限,他们一旦得病,通常都是“一拖二扛三吃药”,等到病发往往无所适从。
为此,市总工会牵头,将武汉市15个区工会(包括沌口和东湖高新开发区)的农民工纳入互助范围。凡是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下的农民工,都可参加互助。互助期限为一年一周期。参加人每期缴纳的互助费为每份30元,患15种重大疾病之一,可获得4000元的互助金。每人参保份额最多为3份。
农民工参加医疗互助要求团体组织参加,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农民工总数的60%。无固定单位的农民工可由街道社区工会组织统一参加。
市总工会预计首批约有9.5万农民工参加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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