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述(记者田玲翠)在上海的经济建设中,400万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流下了辛勤的汗水:在一个个建筑工地上,农民工们挥汗如雨;每天清晨,当人们匆匆赶路上班时,外来农民工已将马路清扫干净;寒冬酷暑,又是农民工把一桶桶桶装水送进千家万户……在上海的建筑、服装、运输、环卫、餐饮、家政、社区服务等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里,有相当一部分从业者是外来农民工,他们已经成为上海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上海今天的繁荣和发展,无可争议地要为400万农民工记上一功。
作为我国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上海市委、市政府及时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农民工实际的保障措施。
为外来从业人员设立综合保险制度,这在全国是首创,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肯定。这项保障落实了农民工最为关注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三项待遇,使来沪务工农民的生、老、病、死有了基本保障。到今年9月底,参保的农民工已达263万人,累计有2.5万名农民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330万名农民工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有195万名农民工领到了一年以上的养老补贴凭证。本市一家汽车公司的油漆工李亚,因患职业病不幸病故,但因参加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不仅20多万元的医疗费得以报销,家人还获得了20余万元的伤残补助金。
建立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有效遏制了黑中介对农民工就业权益的侵害。设立在闵行、松江、嘉定区的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用工招聘及培训信息查询、办理综合保险卡的查询、挂失和补卡等各项服务,受到了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普遍欢迎。仅松江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就为农民工提供用工岗位983个,招聘人数达到4598人。
24小时接受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综合保险费的查处力度。接报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积极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部门还不断完善小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建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快速垫付机制。在外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确保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市政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本市各职能部门也热情地为外来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让他们和上海市民一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教育部门建立了针对农民工的就学管理体制,对40多万同住农民工子女实施了义务教育;发改委和公安部门积极在农民工中实施居住证制度;卫生部门将农民工与本地市民一样纳入职业病防治范围,并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儿童免疫保健服务范围;计生部门对农民工实行属地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并在全市范围建立了10家流动人口孕产妇特约分娩点;综治办和公安部门在本市组建了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加强对农民工相对集中居住的地区的治安管理;房地资源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构建居住证制度与房屋租赁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服务机制,规定了农民工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安全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
积极有效的农民工保障措施,让返乡创业的农民带回了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进而促进了新农村建设。400万农民工正与上海的经济建设同行,共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