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挪用社保基金2500万元炒股,贪污公款392.6万元,收受他人贿赂84.15万元。近日,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受贿罪,判处公安县委原副书记杨政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5年,杨政法在担任公安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公安县县委常委、公安县委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童某等19人或单位的贿赂84.1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杨政法任公安县常务副县长时,还按某领导安排,挪用财政社保基金2500万元炒股,并出资收购荆帝公司,以荆帝公司名义进行股票交易。2001年4月,荆帝公司将所有股票卖出,受其指使,除给政府上缴利润1003万余元外,还截留利润392.6万元,成立了一家私营公司,继续炒股。同年8月,杨政法为防止截留款暴露,指使人以捐赠名义将荆帝公司账目做平。
法院认为,杨政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罪;采取做假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杨政法能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故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