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通讯员李永琴、王淼;记者乔宾娟) “过去,一块五毛钱买5板感冒片,现在平价药房里能买7板,还是这里实惠点儿。”近日,刚从“平价药房”买药的涉县辽城乡西辽城村妇女李海米告诉记者。据悉,该“平价药房”的药品全部是由物价部门协助定价。
据介绍,今年5月,该县开始在药品销售行业中推行“平价药房”试点。与以往药店自行制定零售价不同的是,该“平价药房”的药价是由当地物价、药监等部门在对药品销售店的药品售价、经营规模、价格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等进行调查摸底后确定的,其药品价格进销差率不超过10%,药品明码标价率达100%。“平价药房”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一板普通的感冒胶囊进价是1角9分多,而他们售价仅为两角,而在其他一些药房中一般都售价3角甚至更多。
“那价格这么低,药房不会亏损吧?”对于记者的这个疑问,该负责人笑着表示,“利用这种价格制定模式后,我们商场有300余种药品的价格都降了,虽然从表面上我们的利润是少了,可是薄利多销,自从上月正式实施这种价格以来,我们的日均销售量和利润率与以往相比分别提高了11%和0.7%,此举真正达到了药商与消费者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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