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称,上海将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积极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按一定比例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11月24日《新闻晨报》)笔者认为,这是扩大民主政治的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理论和政策,其中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要求,格外引人注目。种种迹象表明,当前,对非党人士的培养任用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议事日程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上海市关于“党外干部可任政府班子正职”的规定,虽是改革路上的一小步,却是民主政治上不可小觑的一大步。
现在,党和政府对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视程度有很大改善,但党外人士始终不能在单位上当“一把手”。党外人士在人大只能做副主任,在政府只能做副县(市、区)长等、在局单位只能做副局长,在学校也只能做副校长……党外干部在副职岗位上,虽担任的并非虚职,但客观上缺乏更多机会充分施展才华,不利于人尽其才。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在要求。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要求更加迫切。和谐社会的核心是社会各种群体的利益和谐共存、协调实现。在各种利益中,政治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障。扩大党内民主,是增加党内政治和谐;而加大力度对党外人士的培养任用,出台“党外干部可任政府班子正职”这样的举措,让广大党外人士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献大计、出大力,则有利于增加党际之间、党员干部与非党干部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共同促进政治和谐。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自信的表现,有利于实现多方监督,制约腐败等目的。
笔者希望,“党外干部可任正职”能够先在上海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渐地向全国推广。各地应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渠道,通过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这样一定可以促进更多人才的涌现,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和谐快速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