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黄俊杰实习生高洁玉刘小娟)洗桑拿时,放在衣柜中的钱物被盗,损失上万元。怎么办?法院对此判决:经营者与老板得赔偿消费者损失!
上个月15日晚,蔡某陪几个客户到汉阳的一家洗浴中心消费,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和衣服一块放入衣柜中锁好。 洗完澡打开衣柜准备拿手机和香烟,却发现衣柜是开的,价值8000元的手机及牡丹卡等物品被盗。
蔡某当即向洗浴中心反映,并报案。在协商赔偿事宜时,洗浴中心强调,服务员曾提醒过客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概不负责。他们已尽到了告知义务,不应赔偿。
无奈之下,蔡某只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该洗浴中心系段某和刘某合办,刘某负责经营。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因管理不善,致使蔡某被盗,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段某作为该中心业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4日,法院一审判赔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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