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灵口镇政府贴出通告,严禁食用洛河水和水产品
本报记者 强军 摄
本报商洛讯(记者 强军)11月23日,洛南县灵口镇代川村附近的洛河发现大量死鱼,警方在上游3公里处发现20个农药空瓶子,洛南警方和河南警方正联手对这起案件进行侦查。
昨日,记者赶到案发现场洛南县灵口镇代川村,村头张贴着镇政府的紧急通告,通知村民有人在洛河投放毒性农药“灭扫利”毒鱼,致洛河内鱼类等大量水生动物死亡,并在市场上发现有人收集毒死的水产品出售,要求村民不得收买和食用河中水产品,停止饮用洛河水源。村民正围着通告议论纷纷,说前两日河面漂浮着少量死鱼,下游更多,并有村民22日晚见到一外地车辆在村子附近活动。
据警方介绍,11月23日下午,村民发现河面漂着大量鱼类的尸体后报案,民警快速赶往,发现洛河下游的水面和河滩上,鱼类等水生动物的尸体随处可见,沿途的村民争相打捞和用农用车拉运,民警赶紧制止。由于发案地与河南省卢氏县毗邻,造成附近洛河和河南省境内数十公里水域内水生动物大量死亡,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洛南警方和河南警方联手对此案全力进行侦查。
经了解,“灭扫利”是一种毒性农药,是渔业部门禁止使用的毒鱼药物,投放到河域会对生态造成破坏,伤及水生动物,对人体也有害。警方估计这次事件可能是有人毒鱼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