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春华)从2007年元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利用计算机网络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严重失信企业的法人身份资料将记入档案,列为黑名单。这是记者11月24日从全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对企业施行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企业不同的信用状况,将企业划分为A类企业(守信企业)、B类企业(警示企业)、C类企业(失信企业)、D类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企业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按绿、蓝、黄、黑分类标示。对A类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重点扶持,重点企业实行直接挂钩跟踪服务,在参加政府、社会评优评审、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各类优秀企业等评比表彰活动中将守信企业作为必备条件。对B类企业建立信用预警机制,在警示后两个月内由工商所对企业进行回查。对C类企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D类企业建立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建议相关部门将其违法行为及受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对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关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的企业,其企业法人身份资料记入档案,列为黑名单,3年内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