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在线】
“粽子门风波”愈演愈烈
网友声称忍无可忍签名抵郑
—— 知名作家PK百年老字号 引发网络大战
城市圆桌·主持人:李眉尔
2006年11月12日,南湖晚报“城市圆桌”首期开桌,十位嘉宾会聚一堂,访谈内容刊登在11月12日4版、5版,题为“郑渊洁与嘉兴粽子”、“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要抵制粽子?”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之后,嘉兴电视台、钱江晚报相继进行了报道。到今天为止,已经有上百家媒体(CCTV.com、上海东方早报、中新浙江网、浙江电视台、中国食品产业网、天涯社区、解放网等)以“洗手门事件”或者“童话大王PK百年老字号”为题进行了报道或者转载。各网站论坛以及博客中民众的声音沸沸扬扬,嘉兴网民自发组织了主题为“为粽子呐喊,我爱嘉兴粽子”的网友签名大行动,更是给网络带来了不小的震动,这都是因为“童话大王”郑渊洁日前在博客里的几篇文章以及他在嘉兴某小学讲座时的发言。
本期“城市圆桌”继续对此进行跟踪报道。
圆桌·回放
2006年9月10日
郑渊洁在嘉兴建国路五芳斋总店参加《我是冠军》栏目的包粽子比赛。之后又经过别的比赛环节,被淘汰出局。
2006年9月10日
郑渊洁博客发表《浙江嘉兴的粽子是世界上最难吃的粽子》一文。
2006年9月13日
郑渊洁博客发表《我在这里遇到了我有生以来最大的刁难》一文。
2006年10月15日
谢雨欣博客发表《向老大郑渊洁致敬!》一文。认为郑渊洁在《我是冠军》中被淘汰的原因是得罪了五芳斋的评委而被刁难。10月17日,《北京晨报》再次公开发表了谢雨欣这段话。
2006年10月18日
郑渊洁博客发表《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请抵制粽子》一文。
2006年11月22日
郑渊洁再次撰博文,称五芳斋刁难人,其言论侵犯他的“名誉权”,准备就此事进行起诉。
2006年11月22日
新民网电话连线了郑渊洁。郑渊洁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说,五芳斋的言论不仅给他造成了名誉损害,还有可能因此使得电视台收回付给他和搭档的劳务费,给他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据称,目前他已经联系好了律师,随时准备起诉五芳斋。
圆桌·话语
郑渊洁分别于9月10日、9月13日和10月18日发表了3篇博文,其中提到“我今生今世不会再吃浙江嘉兴的粽子”“粽子大都用芦苇叶包裹,而芦苇叶是造纸原料……由于少了这些芦苇,人们不得不转向树木要纸浆,使大量森林被戕害。”“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希望我的千百万读者抵制吃粽子。”
圆桌·态度
郑渊洁:
将起诉五芳斋侵犯名誉
郑渊洁要起诉五芳斋的理由主要有两个,这两个理由和五芳斋的说法大相径庭。
疑点一:到底有没有洗手?
五芳斋的车间副主任、当时的评委徐春彦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郑渊洁一到现场就想包粽子,但服务员按导演要求,提醒他在准备好的脸盆中洗手。
郑渊洁对此予以否认:“连我的读者都知道我有洁癖,外出吃饭都要随身携带餐具,我怎么可能不洗手就包粽子呢?”郑渊洁向新民网描述了当时的情况:比赛当日,他们来到五芳斋总店准备包粽子时,他问评委:“难道不让我们洗手吗?难道粽子是不洗手包出来的吗?”郑渊洁说,这纯粹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竟然成为五芳斋刁难他们比赛的一个理由。
郑渊洁表示,比赛当日,视频音频都在,如果需要,自己会在博客中公布当日的比赛视频,“大家可以自己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疑点二:到底有没有作弊?
郑渊洁说五芳斋集团的另外一个说法让他十分生气,那就是五芳斋的评委说他“当时只是站在旁边看”,已经属于“作弊违规”。说到这里,郑渊洁比较激动:“当时我的搭档负责包,所有的粽子都是我绑的绳子,怎么会只是站在旁边看?作为一位名人,你说我作弊,这完全是中伤。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已经准备对其进行起诉了。”
郑渊洁表示自己在博客中关于“抵制粽子”的文章从来没有提及“五芳斋”,因此坚称并不对其构成“名誉侵权”。
五芳斋:给我个明确说法
浙江五芳斋集团成立于2004年,是有近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集团已发函湖南卫视,要求他们与郑渊洁取得联系,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11月25日下午,截至发稿前,本报记者再次与浙江五芳斋集团的办公室主任徐炜、副总裁魏荣明联系。他们表示,集团正在等待事件的进一步发展。他们说:“现在这件事情炒得很热,有些人说我们在借郑渊洁的名气来炒作,这种说法很没有意义。但如果郑渊洁将有进一步的法律行为,我们肯定是要面对的。”
对于浙江五芳斋集团的函件,湖南卫视尚没有回音,要等到下个星期。
对此争端,曾担任南京大学副教授诉中国博客网侵害名誉案原告代理律师的赵西刚律师表示,在博客上发表言论是言论自由的体现,但言论不能带侮辱、诽谤的恶意。至于郑渊洁的博文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他认为只有法院才能认定。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