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青瓦白墙、木板面和乱石墙裙不加修饰地组合在一起,那么和谐、亲切、古色古香,这是浙西古村落的一幅剪影。古村落居民由庞大家族组成,在村落里择吉而居、顺应自然,在此繁衍生息,多数都有近千年的历史。类似的古村落在长三角地区为数不少,尤以苏州和温州为最。
然而,近来旅游开发热潮正荡涤着村民们的思想,考验着古村落的保护,旅游热是否会掏空古村落的文化精髓?随着第三届中国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国际)国际研讨会日前在江西婺源落下帷幕,学术界再度掀起了如何保护中国古村落的讨论热潮。记者为此连线有关专家,专家为古村落保护开出了三剂药方。
摸清家底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指出,“保护古村落工作的第一步是先要摸清家底”。多年的经验告诉阮仪三,并非所有的古村落都需要保护。目前,我国约有30-40万个村落,很多古村落虽历经了千百年风雨洗礼,仍保存较好,而有些则保护价值已经不大。
在长三角,江南水乡特定的历史文化沉淀了诸如周庄、乌镇等一大批风格各异的古镇,它们或多或少已经开发,商业化氛围日渐浓郁。而多数古村落处地偏远、交通不便,这恰好成全了古村落原生态的留存。
中国城市学会副会长杨重光表示,“交通不便也制约着古村落的调查,目前对古村落现状的认识仍停留在专家学者的个人走访阶段。”
中国古村落保护和发展委员会秘书长张安蒙进一步指出,在摸清了家底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古村落保护分为“景观村落”和“村落景观”两个部分。如浙江诸葛村之类留存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意义丰沛的村落可以进行整体保护,使之成为“景观村落”。同时,对于那些保护价值不大的,可以将村落中最具特色的一点保存下来,如村口、水井等,使之成为“村落景观”。
调动民间力量
阮仪三认为,“要保护古村落,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古村落居民、民间社团等各方面都积极参与进来,探索适合本村发展的方式,如此才能有效保护承载历史文化的悠久古村落。”
据了解,古村落保护正面临着资金严重缺乏和产权关系复杂的现实。以记者此次走访的江西省婺源县理坑村为例,理坑村一年的旅游收入约30万元,付了旅游基金、景点户收入和居民分红之后所剩无几,基本没有资金投入古建筑的保护中,目前该村正面临着5年内一半古建筑将倒塌的困境。
理坑村的情况在长三角的古村落保护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以浙江缙云县河阳村为例,该村内有宋代的古刹“福昌寺”,元代的“八士门”,还有10座古祠堂、5座古庙宇,古建筑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堪称一绝。
但据《新民晚报》报道,由于缺少资金修缮、旅游人才缺乏等原因,虽然守着巨大的文化财富,村民却生活清苦,甚至还有十几万元的负债。
可喜的是,古村落保护正在各地悄然受到重视。2005年初,苏州颁布了《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是我国首个地级市关于保护古村落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它突破性地规定:允许以股份制形式对古村落进行保护、经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古村落保护。
张安蒙表示,“此前召开的第三次古村落保护会议上就保护核心问题已达成共识。我们认为,古村落的保护应该以保护村民的利益为核心,应依靠村民的自觉能动性来实施和完成对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使命,充分发挥古村落村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府需给政策
政策支持也是保护古村落的重要元素。法国文化部建筑遗产城总监裴杰明接受本报专访时介绍,“在法国,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政府完成的,由国家下设的国家建筑师们实施完成,开发商是被排除在外的。对于居住者用于维修古建筑的开销,政府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将给予减免政策。企业投入这一领域的公益资金也享有优惠政策。”
据了解,国内在鼓励投入古建筑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尚为数不多。杨重光的解释是,“古村落保护仍停留在初级阶段,首先要理清法律基础、法律关系,土地问题等。这些问题解决了,古村落保护才能形成规模和标准。”
近年,国内每年约有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进入旅游产业,古村落正在兴起旅游开发热潮。杨重光认为,“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开发商进入这一领域时,更看中的是土地价值。今后,国家有必要在这一环节制定相应政策。”
裴杰明则称,对于古村落这样的文化遗产,与其说保护,不如说管理,保护肯定会死亡,而管理则能注入真正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