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有没有涉嫌诽谤公民?
在一个法治国家,公民如果对不正之风心生郁闷,有多条途径赖以排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国的公民提供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安徽五河县与重庆彭水县的父母官们好像不这么认为。 “五河县两教师不满校长任命,发短信给县领导被拘留并遭降级与撤职处分”(《东方今报》11月25日)的新闻,就描绘了一群比宪法还要牛的领导干部形象。
新闻说:五河县一中的两位老师李茂余、董国平,都是执教20多年的老教师,前者还是县人大代表、校工会主席。这次之所以落了个“诽谤”的罪名,是因为县组织部门非得把一个“各方面意见很多”的机械厂领导张某定为一中校长人选。两位老师“为教育大业着想”,各写了一条手机短信直接向县领导反映代校长的问题。人们以为这两位仗义执言的知识分子是英雄,没想到,不久后五河县电视台传递出来的,是两位以诽谤为乐的狗熊形象。电视新闻连续多日语重心长地告诉人们:“我县公安部门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匿名手机短信散布谣言、中伤他人的诽谤案。”
李、董二人因“短信诽谤被拘”的遭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秦中飞,后者是著名的“重庆彭水县教委科员因编短信针砭时弊,被疑诽谤县领导遭刑拘”(《南方都市报》10月19日)事件中的主角。关押了一个月后,秦中飞重获自由,并以警方认错而宣告一起闹剧的终结。荒诞的“彭水诗案”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够荒诞了,没想到,事件刚刚结束,五河县的领导又步其后尘,导演了一出更荒诞的闹剧。
追究五河与彭水县领导罗织诽谤罪名的实质,县领导涉嫌诽谤的特征显然更为突出。彭水县已经公开认错,但在认错之前,秦中飞的诽谤形象早已广为人知;五河县的认错,估计也是迟早的事情。李茂余、董国平的举报行为,体现的是两个公民的责任与良心,但官方却将他们定性为“诽谤”,并授权电视台广为传播,李、董二人被县领导“诽谤”的特征也相当明显。
通过两地县领导的表现,人们一定会认为,公民是遵守宪法的,但官员们却不懂法。因为人们都知道,所谓的诽谤,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借以损坏他人人格与名誉的行为。上述两起“短信诽谤”,达不到诽谤的条件,无须警方“缜密侦查”。显然,如果人们仅仅这样看问题,可能会让另一些藏得更深的问题逃过人民的眼睛。
“短信诽谤案”并不容易导演,结局也充满了风险,五河县的领导深深地明白这一点。因此,我更倾向于认为,对两位老师的惩罚,其实是对更多的公民进行恐吓。县领导不会不明白,一条没有散布出去的短信,其实就是一封举报信,人大代表发送举报信,甚至可以理解为履行职责。但是,对于政绩糟糕、腐败盛行的地方政府来说,是不喜欢举报行为与正义行为的。为什么五河县领导宁可打倒两位深受人们喜爱的优秀教师,也不愿意让一个对教育管理完全陌生的人退出学校?这是一个问题;为什么领导宁可自己违法,也要让守法者受到惩罚?这也是一个问题。
在一个不愿意听真话的官员眼里,没有公民,只有影子和钟。《墨子·鲁问篇》载:鲁国阳文君问墨子,“有人告诉我,一个当忠臣的,叫他趴下就趴下,就他站起就站起;放在那里让他别动,他就不动,喊一声才应,够忠了吧?”墨子说,“叫趴就趴,叫站就站,那是影子;让他别动就不动,喊一声才应,那是钟。您需要一条影子和一口钟干啥?”阳文君与墨子的对话,就是“影钟学”的由来。
墨子的本意是告诉阳文君,影子与钟是国家发展的巨大障碍,没想到,后来者却热衷于将他的话当成“听话哲学”而驰骋于官场。秦中飞、李茂余、董国平等人领会了墨子之意,但却没有想到,他们的父母官所学到的,只是阳文君的讲话精神。这就造成了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落差,这样的落差势必会导致闹剧甚至悲剧的诞生,导致社会出现更多的影子和钟。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