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依法对轰动全国的“华人第一成人社区”、“情色六月天”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告人陈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个月。
李银河:对太原淫秽网站案的质疑
今天在《新京报》上看到太原一淫秽网站负责人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感觉如下:
第一,中国还没有完全走出性的中世纪:在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仍保留这一法律,并且继续执行。
第二,淫秽品法与宪法中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条文有矛盾——在西方关于废立淫秽品法的论争中,主立一派是站在女权角度(淫秽品是针对妇女的暴力,注意:并不是站在道德立场);主废一派的主要依据就是言论自由权(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我们应当或者取消言论自由权,或者取消淫秽品法,不可让相互对立的法律并存。
第三,淫秽品法并没有彻底执行,因此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淫秽品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再对少数当事人实施刑法(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有1个人被判刑),有违法律的公平。
第四,我们应当思考为什么现代国家都没设淫秽品法,原因之一是:这个法律是一个有阶级偏见的法律。因为淫秽品的消费者大多是社会底层的民众,虽然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但是广大底层群众有这种消费需求,如果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法律,那么法律就有可能带有阶级的偏见。
是中国人认真反省淫秽品法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