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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采取多头设立账户、隐瞒收入、账外取现等手段,滁州市国税局一科长在位11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侵吞公款350余万元。近日,滁州市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这位把公款当成自家“小金库”的女科长,叫徐建秋,今年46岁,是滁州市国税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原主任。 2006年3月4日,因涉嫌贪污、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检察机关指控,从1994年11月至2005年9月,徐建秋在任该市国税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科长、计统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头设立账户,隐瞒收入,账外取现等手段,共侵吞公款356万余元。
1995年元月,该局设立工会账,账及账户均由徐建秋一人管理。1999年元月至2001年8月期间,徐建秋截留工会房租、公积金等收入共4.5万余元未交入单位账户;随后,徐又将105万余元公款现金用于工会等单位支出,剩余60余万元现金也被其一次侵吞。此外,徐建秋还在该单位数个银行的多个账户“聚”财,从数千元到数万、十余万,甚至百万元,徐建秋的“胃口”越来越大。
吸纳储蓄存款,是各家金融单位激烈竞争的焦点。据检察机关指控,徐建秋利用手中掌管大量公款存储权,非法收取金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9万余元。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汪峰 本报记者 叶素健)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