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丰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公布了最新制定的《丰台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对安督、交管、运管等执法部门以及客运站、司机的责任做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据丰台区交管部门介绍,这部规范是本市区级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推出的专门针对客运管理的具体规章。
《规范》关于客运经营者的规定中不仅包括确保维护车辆安全、考核备案、签订责任书等常规手段,还具体明确了累计记分满十二分的驾驶人,“一年内不得安排驾驶营运车辆”,“对被录用后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三年内不得安排驾驶营运车辆”,“客运站经营者负责营运车辆外埠客车通行证的换领工作”等管理尺度和操作方法。
丰台区交通管理部门表示,目前丰台区长途客运站数量占全市10家中的6家,而客运公司数量占全市的80%,长途客运外埠驾驶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5%,所以客运安全责任和压力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