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伟记者陈章采)宜宾市政府日前决定,对宜宾县“2·7”爆炸劫持案(本报曾追踪报道)专案组有功人员王宏伟、郑云、刘全洲分别记二等功一次,并给予专案组和在处理爆炸物过程中光荣负伤的刘长江分别奖励10万元。
2月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侯滋润身捆炸药,持一把霰弹枪,在蕨溪中学高二九班302教室内控制了全班54名学生,并将该班两女一男3名学生绑作人质。17时45分,经过9个小时的艰苦工作,侯终于将炸弹从身上解下。6月,宜宾县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侯滋润有期徒刑15年。当晚,应邀前来拆除爆炸装置的爆破专家刘长江不幸被手雷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