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的内江市某行政部门公职人员陈某在事发第三天被警方抓获
11月6日早上8点30分左右,一辆轿车在内江市中区公园街人民公园门口的斑马线上,将一中年妇女撞成重伤。身为机关公职人员的车主弃车逃逸后,竟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称其车辆被盗,企图蒙混过关。 但自作聪明的陈某出事第三天就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取保候审。
肇事逃逸却谎报假案
据介绍,肇事驾驶人陈某,男,42岁,系内江市某行政部门公职人员。当天早上,他驾驶牌号为川K14387的“公爵王”黑色轿车,由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往市中区报社路方向行驶,行至市中区公园街内江人民公园门外将行人李某(女,54岁)撞成重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趁120救护人员到现场抢救伤者的忙乱之际,混入大批的围观群众中逃走。随即,陈某赶到内江市中区壕志口派出所报案称,他的“公爵王”轿车于11月5日19:40—23:10在壕志口铁路医院门诊部外的公路上被盗,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追回。他自认高明,其交通肇事没有露“马脚”,无人知底细,可将这起交通肇事推给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盗车人,而自己则可逃脱事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的制裁。
精心侦破3天锁定肇事者
接事故报警后,内江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郭小川立即率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取证,并将肇事车暂扣。办案民警很快查明,这是一起使用报废车辆(其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均被打磨掉,且挪用已报废车辆号牌)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影响恶劣。案发当天,交警一大队就成立了由谢增兵大队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并取得内江市中区公安分局支持配合。
在查案过程中,专案组将同日发生的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与车辆被盗案对照分析,由此产生许多疑点。警方遂将报汽车失窃案的陈某的照片调出,与其他11名嫌疑人的照片编号复印,找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守卫、商户等多位现场目击者识别。多位目击者均一眼认定陈某就是“11·6”交通肇事逃逸者。
作贼心虚露出原形
11月8日,专案组通知陈某到大队接受调查。陈某在办案民警面前继续上演车辆被盗的假戏。陈某说:他的这辆“公爵王”轿车,是去年12月花1万余元从一位姓熊的人手中买的,修好后装上从另一辆报废销毁长安面包车上取下的川K14387号牌。然后,他再次捏造这辆车所谓被盗的过程。办案民警当场戳穿了他的谎言,经政策攻心,陈某对肇事弃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正当民警深入讯问作案动机时,陈某却借解便之机再次逃走。
11月9日,内江市交警一大队和内江市中区公安分局先后传唤陈某。陈某终于如实交代了他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弃车逃逸并报假案的全过程。他道出了作案动机,一是逃避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二是逃避交通违法处罚;三是掩盖违法事实,以免让本单位领导知道,影响自己的工作及今后的前途。
陈某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本该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主动承担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可是,他无视法律、弃车逃逸、谎报假案、再作伪证,一错再错,其行为已触及《刑法》,构成犯罪。11月9日,内江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对陈某取保候审。内江市交警一大队要求他按规定预付事故伤者的医疗费,使受害人得到妥善救治。其被扣的肇事报废车将被交警依法强制销毁处理。
文/图黄裕农记者高冰洁田富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