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5日,由7名专家组成的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组集体签发《黄山风景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现场验收意见》,确认“黄山风景名胜区满足《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标准及评价方法》的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据悉,黄山风景区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将门票收入的10%作为景区资源保护基金,为环境管理和生态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实行净菜上山、洗涤下山、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在全国山岳型景区率先建立了污水处理站由管委会统一管理并统一负担运行费用的管理模式;建成了环黄山长100公里、4宽公里的隔离带,有效预防了松材线虫病的侵入;在全国景区率先实行了景点封闭轮休的制度,使景区内的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得到了切实保护。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罗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黄山风景区在创建工作中的不少创造性做法,将对在全国风景区推进ISO14000国家示范区具有指导意义,环保总局将对黄山风景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批准授牌。
(笪贤斌 本报记者 吴永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