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静安法院对在本区寻衅滋事的一犯罪团伙6名成员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主犯郎经业、主犯范立国等被告3年至1年有期徒刑。
6月24日晚10时许,郎经业、范立国等10余人,分别在张某、靳某(均另处)的电话召集下,到达南京西路某娱乐总会一包房内,准备帮助张某向与其有经济纠纷的石某索债。
这伙犯罪团伙成员先后在本市和外地被缉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