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检察日报消息将政府炒股利润截留一部分,用于自己投资炒股;为防事情败露又指使他人签订“捐赠协议”来平账。11月23日,湖北省公安县原县委副书记杨政法因贪污、受贿470余万元,被荆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8月,杨政法在任公安县常务副县长时,根据县领导的安排由政府收购了荆帝公司,让荆帝公司代表政府进行股票交易。2001年4月,杨政法指使荆帝公司截留炒股利润392万余元成立私营武汉丰达公司继续进行股票交易。同年8月,杨政法为防截留公款之事败露,便指使荆帝公司法人代表刘某以荆帝公司和丰达公司名义与一家公司签订“捐赠协议”,将荆帝公司账目做平。后因经营不善,丰达公司炒股亏损。2004年3月3日,杨政法宣布丰达公司解散。另外,1997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有19人和有关单位找杨政法“帮忙”。杨政法从中收受贿赂共84万余元。
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杨政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