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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覆盖率低相联系的是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报告称,截至2006年6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仅为45.83%,低的省份只有12%,个别公积金中心和分中心甚至没有发放过个人贷款;个贷余额加上购买国债余额,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为53%;再加上提取总额,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70%。
报告称,缴存上的不公平直接影响缴存职工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程度。一方面,收入高的职工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积累多,相应的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也强;而收入低的群体因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少,甚至没有缴存,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反而更差。
另一方面,高额缴存职工购房获得贷款的机会和能力比低额缴存者强得多,低收入缴存职工也许根本没有使用其帐户积累资金的机会,客观上反而帮助了相对高收入者,有悖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初衷。
“这是典型的因为缴存水平差距过大,而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建设部一位人士说。
形成政策性住房金融是趋势
正像《中国青年报》的调查中,56.0%的人仍认为“应该保留,但相关政策需要调整”。世界银行的报告也指出,中国城镇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可以用来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能承受的住房融资,“但是这需要进行一些改革。”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难免有些不足。对存在的不足,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尽快予以解决。但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把由于房价过高而导致大多数中低收入职工买不起房的责任,归咎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罗景华说。
有关政策研究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今后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与政策性担保制度相结合,形成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住房。
如完善归集政策,实现对低收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限额、对高收入职工最高限额政策;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制度,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域性风险,实行差别贷款政策等。
《中国经济周刊》最新获悉,建设部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召开一个有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会议,主要是落实相关的整改措施,研究公积金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研究如何加强规范,进一步完善政策,有效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建造和租赁住房。
(责任编辑:赵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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