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本月起,建邺区的中学生骑车违法被交警发现,都要在一份反馈表上写下自己的思想认识。至今,交警四大队发放的26份反馈表已全部收回。
我市早就实行了中学生持卡骑车制度,交警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中学生不罚款、扣车,而是记下卡号,定期通报给教育部门,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
本月起,交警四大队与建邺区教育局联合实施了中学生骑车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处理情况反馈制度,并专门制作了《建邺区中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处理情况反馈表》,表上除了记载学生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还设有学生的思想认识、家长签署意见并签名、学校教育处理情况并盖章的栏目,交警四大队每月将全区所有中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人一表通报区教育局及各相关学校,学校教育处理后再填表反馈,每一起中学生骑车交通违法行为都做到大队有通报,学生有认识,家长签意见,学校有措施,结果有反馈。
从已收回的26张反馈表来看,反馈制度效果明显。
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一学生在集庆门大街骑车带人。在反馈表中,这名学生写道:“骑车带人虽然是件小事,但发生事故的时候,将无法预料后果,会造成一个人、两个人甚至是家庭的悲欢离合”,“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南湖第一中学一位学生家长看到孩子带来的反馈表后,在表上写道:“孩子的行为给我们家长提了醒,我们平时疏于教育,也没有作个好榜样,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要教育孩子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人。”
南湖第二中学对本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7名学生采取了4项教育处理措施:一是召集7名学生举行教育座谈会,分管德育的副校长通报情况,指出危害,进行批评教育,学生每人谈认识、表决心,写出保证书;二是校方邀请7名学生的家长到校,当面通报情况,要求协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三是在校内通报批评,对7名学生作出校内公益劳动5小时的处理;四是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学期校内各项评优活动。
通讯员 赵卫民 叶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