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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跑了,股民只好状告证券公司。
张敏要为母亲讨公道。
牛市也好,熊市也罢,股市总是有风险的。风险除了存在于股市本身,更在股市之外。
几个完全不懂股票的人,冲着“股神”的名头而来,却血本无归。更可怕的是,钱不都是赔在股市里,大部分是被“股神”卷走的。“股神”不知所终,几个人只好把证券公司推上了法庭……
牛市炒股
放手委托“股神”打理
张敏(化名)沉静地坐在原告席上,面朝着窗,很少说话。借着窗外的阳光仔细看,你会发现,在她不说话的时候,眼泪会无声地滑下来。官司打了5年,希望还在。
1996年到1997年,股市大涨。混迹股市的高玉林,“股神”的名头也逐渐传开。
张敏的母亲邹凡(化名)原来是名老师,后来下海经商,几年下来赚了不少钱,住百平大房、出入开车。
“有钱了就想着怎么能更有钱。”张敏说。1997年11月25日,邹凡在沈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营业部投资股票交易,当时双方并没有做笔迹、印鉴预留核验等约定。开户后,她陆续将90多万元存入资金卡。
“他们公司的《岗位责任制》中,专门规定取款必须核对清楚是股民本人拿三证办理才行。我妈当时觉得钱放在这里和放在银行是一样的。”张敏说。
初涉股海,邹凡一无所知,也不懂电脑,连简单的买卖操作都不会。
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高玉林,一个“股票天才”。“人家说有个‘股神’朋友,炒股票就只赚不赔了。”张敏叹气说。邹凡放手让高玉林打理股票,自己全心经营原来的生意。
只通电话
不看账户上有多少钱
因为买卖股票必须要用密码,当时资金卡密码和买卖股票的密码是同一个,于是邹凡将资金卡和密码一起交给了高玉林。对于卡里的钱,邹凡觉得股东卡和身份证都在自己手里,高玉林就算有资金卡和密码也无法私自取钱。这是邹凡的最大失误。
一直以来,两个人都用电话交流。买了哪只股票,赚了多少钱。每次和高玉林通电话,邹凡都挺高兴,她深信高玉林帮她赚了很多钱。每次用钱,邹凡也都事先通知高玉林,第二天和他一起去证券公司取。
“取钱时我妈也会看账面上有多少钱,如果剩钱少,高玉林就说是股票占了仓位。我妈相信高玉林,所以一直没在意。”张敏说。
2000年,张敏也开始炒股票,同样委托高玉林打理。“当时很多人都委托高玉林炒股,给他很高的提成,包括我的5个邻居,都投了三五万的。我们家当时算是有钱人,生活无忧无虑,爸妈还把我弟弟送去英国念书。股票在当时是时髦的东西,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们。”
盗取资金
卷款百万“股神”失踪
2001年5月的一天,张敏一家想请高玉林回家聚聚,没想到对方电话关机了。当时谁也没在意,几天后再打电话,还是关机。“以前从没有过这样的情况,不会出什么事吧?”他们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5月21日,张敏和母亲邹凡来到证券公司查账,没想到邹凡的资金卡里只剩下300多元,张敏的卡里也少了20多万元。“怎么会这样?”全家人都傻了眼,高玉林消失了。“我们5个邻居的钱也都没了。”
张敏找到证券公司,告诉工作人员资金被盗。公司当时非常配合他们,通过打印出的股票对账单,张敏发现邹凡卡里的资金从1998年1月到2001年4月,共有41笔资金被盗取,共计61万多元。
“再加上我的20多万,就是80多万啊。从开始的几千元,到最多一笔一下子就提走10万元。当时家里大部分钱都投了进去,我们彻底乱了。那段日子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好像天塌了一样。”张敏回忆着,“加上其他人的资金,保守点说,高玉林卷走的资金不下百万。”
沉重打击
富有的家一下被掏空
邹凡深受打击,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张敏的弟弟当时正好回国度暑假,突然的变故把他吓坏了,他无法相信本来富有殷实的家会一下子被人掏空,从那以后他只能放弃学业再也没有出国。
“我爸身体也不好,那段日子真的难以形容,我只能扛起所有的事,压力特别大。那些钱被取走时,我和我妈都不在现场,也没亲笔签字,三证也不全,证券公司怎么就能让高玉林取走钱呢?”因为找不到高玉林,思来想去,张敏觉得这件事证券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证券公司表示,他们在工作中都是按照规定办理的相关手续,同时邹凡开户时也没有核验笔迹的约定。
对簿公堂
状告证券公司索赔
2001年邹凡和受骗的邻居把证券公司告上了法庭,2003年,张敏也起诉证券公司索赔。在此期间,邹凡申请进行了文检鉴定,可是还没等结果出来,她就突发急病进了医院,从此一病不起成了植物人。
后来的文检结论表明,那41笔提款手续完全由别人填写。
邹凡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医院,不知道文检结果,也不知道家人挤在一个单间里辛苦地生活,更不知道女儿张敏为了打官司四处奔波。
官司持续到2003年12月份有了结果,可是让张敏没想到的是,她的官司赢了,可母亲邹凡和邻居的官司却输了。
2004年4月22日,邹凡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一周后,伤心过度的父亲也住进了医院。要张罗母亲的后事,要照顾入院的父亲,还要照顾弟弟,张敏觉得生活的压力像张无形的网罩过来。
“邻居们后来对判决都认了,因为他们被盗取的钱并不多。但我妈只有50岁。如果没有这件事她会好好的,我们也会很幸福地生活,现在这个家什么都没了……”
重新审理
检察院抗诉峰回路转
张敏想到了自己打赢的官司,法院认为证券公司和她形成资金存储关系。因为自己也有责任,所以法院判决证券公司赔偿她12万多元。
张敏再次找到了帮自己打赢官司的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马希图律师。经过努力,2006年3月31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做出了民事抗诉书。
2006年11月15日上午8点50分,张敏和马律师来到和平区人民法院。“这回再审一定给我母亲一个交待。但是我妈没了,连被告都变了。”原来的沈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营业部已经没有了,沈阳德邦证券公司继承了其原来的债权债务。
上午9点,庭审准时开始。张敏请求法院撤销一审的判决,改判沈阳德邦证券公司赔偿损失61.04万元。庭审上,双方就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而对于高玉林,张敏一直没有放弃寻找。“钱,估计是要不回来了,我就是想当面问问他,当年我们和他好的像一家人,可他怎么能下得了手……”
首席记者隋冠卓记者孙晓青/文姜磊/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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