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长秀通讯员王亚华
本报焦作讯孟州市一名13岁的男孩子,打了三场官司,虽然要回了自己的抚养费,但是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其中,一名与他母亲有染的男子因为拒绝做亲子鉴定,被判支付抚养费。
第一场官司:1995年3月份,小波只有1岁多时,他的母亲李某就与父亲离婚。离婚原因:男方认为女方作风有问题。
2003年,母亲李某要求小波的父亲赵某支付抚养费。但是,赵某认为小波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拒绝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李某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判决赵某不承担抚养费。
第二场官司:2005年9月份,由于不堪生活重负,在李某的支持下,小波向孟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赵某承担抚养责任。
这次,法院支持了小波的请求,责成赵某负担抚养责任。随后,赵某不服判决提出诉讼。
第三场官司:2005年年底,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案子出现转机。赵某在法庭上激动地说,婚后,妻子李某与另外一名男子马某关系暧昧,他认为小波是李某和马某所生。虽然马某对此否决,但李某勇敢地承认了她与马某的私情。
为弄清事实,法庭让马某与小波做亲子鉴定,但遭马某拒绝。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拒绝做鉴定又提不出自己不是小波生父的证据,因此,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