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实习生张阿艳报道:自称是国税局干部,以帮助调动工作、合伙经营宾馆和办典当行为由,12次狂骗退休职工现金71235元。昨日,黄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国税局干部”林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47岁的林某是黄冈市国税局病退干部。2005年10月26日至2005年11月16日间,林某找到黄冈市电机厂退休职工刘某,谎称自己是黄冈市国税局科长,且即将调任浠水国税局局长,林以要与别人合伙承包宾馆和开典当行急需资金为由,先后三次从刘某处骗取现金2.6万元。2005年11月23日至2006年2月8日间,林某又以可以帮助刘某之子调动工作为由,先后9次从刘某处骗取现金45235元。林某前后共骗取刘某71235元后,没有跟刘某办理任何事情。刘某发觉受骗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2006年3月25日,林某以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拘。4月1日被逮捕。
近日,黄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为满足个人私欲,虚构承包宾馆和开典当行的事实,并谎称能帮助刘某之子调动工作,连续多次骗取刘某现金71235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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