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办的“和谐电力论坛”上,《2006年中国电力行业社会形象调查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有近1/3的受访者认为,“供电企业是垄断行业的既得利益者”;而认为“供电企业是任劳任怨的‘老黄牛’”的仅为7.1%。 在多数人眼里,电力企业特别是负责供电的电网企业的垄断形象并未改变。
“打破垄断,进行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2002年4月1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称国务院5号文件),明确指出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即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四年多时间过去了,从整体上看,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在5号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和重大进展。但这种进展只是阶段性的,距原来明确的‘十五’期间电力改革目标的实现还有较大差距。”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举例说,比如电价改革问题,2003年国务院就批准了国家发改委拟定的电价改革方案,但是始终没落实;还有电力市场建设问题,区域电力市场试点推进工作困难重重;同时主辅分离工作也没有完成。
王强认为,“十一五”期间的电力改革不会另起炉灶,而是按照5号文件确定的总体方向和主要目标,继续做没有做完和没有做的工作。“所以电力改革下一步的重点还是继续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推进市场改革。” (记者王莉)
王野平:四大矛盾制约电力行业和谐发展
11月23日,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在“和谐电力论坛”上指出,目前有四大矛盾制约电力行业和谐发展。其中,供电服务随意性较大,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目前电力行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企业成分的多元化、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和隶属关系的多元化,电力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王野平指出,这些不和谐主要体现在: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厂网之间在电费结算、调度交易、信息公开、公平接入、辅助服务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分歧;电力发展与燃料生产、交通运输、设备供应等产业的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供需关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地区电源违规无序建设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电源结构不合理,水电与火电以及电力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电力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电力运行效率不高,电力生产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供电服务随意性较大,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记者王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