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辉)迎春小区南区403号楼6单元几位住户昨日向本报反映,他们楼道灯已有半个多月被供电部门断了电,每到夜晚楼道内漆黑一片,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给居民们带来“光明”。
据该楼的几位住户反映,过去他们的电费由小区物业办负责收。数月前给每家住户更换了电表,小区物业办不再负责收电费,而由供电部门直接收。因不是插卡电表,住户们就根据供电部门的用电及费用单通知,自己到银行交。然而,楼道灯的电费就成了问题。供电部门只通知各户室内的电费,不包括楼道灯的费用,而楼道灯的电费交不上,供电部门就断了电。居民们找小区物业办反映,物业办说他们已经不管了,由供电部门负责。找供电部门反映吧,大家谁也不知道负责这里的供电部门在什么地方。住户们说,现在冬天天黑得早,楼里住有不少老人和儿童,每到夜晚楼道内漆黑一片,不时有人在楼道内摔倒,这样的日子太难熬。楼内有个热心的住户,出面想为大家收电费,但因为楼内居民平时来往少,不是敲门不开门,就是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不交钱。住户们说,有热心人固然好,但实际操作难度大,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他们建议供电部门在收取各户电费时,就加上楼道灯的费用,这一管理上的漏洞也就自然解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