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美国产品”、“专门对付电子眼的”、“成都已有人买到了”……日前,一位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一条消息:一家杭州公司正在全国销售一种专门对付电子眼的产品--车牌隐形喷剂,该产品已经在成都出现。
该产品到底是什么?它合法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并走访了有关部门。
广告称喷剂能“隐”车牌号
按照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在这家公司的网站上看到,该公司自称是美国公司在“中国内地惟一官方授权经销商”,公司地址在杭州。
该公司在广告中称,这种叫做“PhotoBlocker照相克星车牌隐形喷剂”的产品为美国原装进口。当车牌喷上该产品后,“独特的配方”会在被喷车牌表面形成一层透明的保护膜,这种“肉眼看上去无任何异常”的保护膜会在“警用测速相机(雷达)或电子眼的高倍闪光灯”射在车牌上时将光反射回去,呈现白茫茫的一片。从而使警察无法辨认车牌号而躲过处罚。广告称产品在全球已销售超过50万罐。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还在网站首页公布了“打假公告”;网站还教购买者如何辨别真假,网站罗列了“为美国原装进口,产品标签为纯正英文,绝对不会出现商标为中文拼音的低级错误,更不会出现拙劣的拼写错误、排版不对称等情况”;“真品为纯液体,绝不含有任何粉状或颗粒状物质”等6条供购买者参考。它不无嘲讽地说造假者应“在英文学习上好好下工夫”。
网站还称,由于“订单数量太多,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太多”,“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创业精神的实力个人加入我们的创业经营计划”,以快速拓展中国市场;并特别注明“非常欢迎‘电子狗’与‘反测速雷达’等类似产品经营者加盟合作”。
快递交易交钱见不到人
11月15日,记者以购买者身份拨通了网站上提供的销售电话。自称名叫丁盛的男子接受了询问。丁盛介绍说,该产品绝对有效,一瓶的剂量可以供20~40张车牌使用。“就算下雨也不会掉。”丁盛说,确定购买者需要留下电话号码和住址,可以货到付款,680元一瓶。记者随后按要求留下了电话号码和住址。但丁盛并没有确认记者的身份。
一分钱都没交别人就愿意把货物送过来吗?11月22日,也就是订购后的第7天,记者接到了一个电话通知说订购的“汽车用品”已经到货,要求前往交大立交往西500米处领取,并告诉取货密码为“1452”。
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现场发现,领货地点为一家快递公司。在快递公司交纳了680元现金后,记者很快就拿到了货物。由于快递公司为代收货款,记者没能拿到销售发票。和网站上的宣传图片一样,记者拿到一罐高约17厘米、直径约5厘米的喷剂。打开上面的透明塑料盖,按下按钮就可以喷出透明雾状液体。液体有一股强烈的油漆味道。
公司称“买这个要隐秘一点”
昨日上午,在按网站要求发送采访请求没有收到回复的情况下,记者再次拨通了丁盛的电话。
“产品是在中国生产的吗?”记者问。
“不是,是美国生产的。”
“那你们在中国内地销售,有工商经营执照吗?”
“我们有,我们也在经营其他产品,但买这个是要隐秘一点进行。”
“那你们的产品到底合法不合法呢?”
“使用它肯定合法,你又没有对牌照造成污损。”
“要是司机们使用了乱闯红灯造成更多安全问题怎么办?”
“我们不鼓励交通违章行为,严禁使用本品故意挑战电子警察。”
记者看到,该公司在网站上还做出了不接“出租车公司、货物运输公司等集体性大批量团购行为”等订单的规定,但一瓶剂量就能喷20~40张车牌,如何在没有确认购买者身份的情况下避免出租车公司使用,如何能“严禁使用本品故意挑战电子警察”呢?
交管局:车牌喷隐形剂是对抗执法
“随着电子眼在成都市的推广,对付电子眼的招数也纷繁复杂,我们遇到过很多。”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给车牌喷隐形剂和之前报道过的使用电子狗是同一性质,也是一种对抗执法的作弊行为,虽然采用的是一种特殊方法,但也对车牌起到了“遮挡”作用,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车辆使用隐形剂,将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勒令其整改此行为。“但这一处罚相对较轻。”
那么贩卖这种车牌隐形喷剂是否违法呢?
“凡是与社会公益相对抗的产品是不能获得工商注册的。”成都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刘大勇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单纯看产品对抗电子眼这一方面,它不能通过工商的注册,也就是贩卖属于非法贸易。但由于很多产品都具有多用性,如果产品在申请工商登记注册时表述的是其他用途,则有可能获得通过。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与杭州市工商局取得联系,但由于是周末,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各方说法
专家:躲过电子眼理论上能成立
该产品是否真的能让车牌在电子眼下“隐形”呢?
该公司在网站上表示,由于”一般数码相机闪光灯曝光值及镜头远比警用照相设备低数十至千倍”,产品无法使用一般数码相机自行测试。
“从理论上来说,使用特殊材料躲过电子眼是有可能的,但是没有看到东西,我还不能判断。”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尹光福昨日表示,可再与其联系检验事宜。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陈云贵教授则说,有的材料的确能够达到改变物体光反射性能的目的,从而让物体不被照相机拍摄到。
11月24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成都市电子眼的技术支持单位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公司负责人表示,有关电子眼的一切问题需要与成都市交管局联系。
昨日,记者与成都市交管局取得了联系。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测产品是否有效只能通过“故意违规”进行,但取得验证结果至少要三天以上。
律师:界定违法事实要看具体细节
“界定使用和贩卖这种产品具体违反什么法律什么条款,要看具体细节。”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静认为,让车牌隐形和使用电子狗是同一性质,也是一种对抗执法的作弊行为,但是目前道法对这一行为具体处罚不明确。如果经营这种喷剂的商家没能获得注册,没有正当的产品来源渠道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具体的违法事实还要根据细节进行界定。
司机:心存侥幸反而容易出车祸
昨日下午,记者在街上和网上随机采访了10位有车成都市民,在听完记者介绍后,其中6位市民表示可能会试一试。
而市民罗四海则表示,680元一瓶价格太高了,不会去买。“我害怕是假的,花680元不管用不值得。”的士司机张光学说,即使是真的,也担心有了这样的东西开车时心存侥幸,反而容易出车祸。
本报记者张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