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羽交通肇事案,近日由该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何羽因驾驶车辆,将1人撞死、2人撞伤后逃逸,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此案是成都市首例用上述罪名进行判决的交通肇事案。
今年4月10日下午,邵大爷抱着7个月大的孙女在街上遛弯儿时,被何羽驾驶的车辆撞倒。事故发生后,何羽不是马上下车救人,反而再次启动车辆向后倒车。在路人的惊呼声中,邵大爷再次被车轮碾过,他的孙女多亏他人救助,才幸免于难。而此时的何羽,依旧没有要停车的意思,继续以飞快的速度倒车,相继撞倒了路边的一位老太太和电线杆,才停下车弃车逃逸。邵大爷被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成都警方在对事故进行调查时发现,驾车的何羽年仅19岁,不但没有驾驶证,还在开车前注射过毒品海洛因。(记者 谷萍 通讯员 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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