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已获批复的《关于报请审批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请示》,根据该请示计划,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五年间要降低20%左右。 发改委表示,目前这个指标已经分解到各个省份。
各省降幅在12%-30%之间
按照计划,五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幅最高的省份是吉林,需要下降30%,最低的是海南和西藏,需要下降12%.此外,山西、内蒙古下降25%,山东下降22%,云南、青海下降17%,广东、福建下降16%,广西下降15%,海南和西藏下降12%,其他省份降幅均为20%.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标实行计划管理,能耗基数按2005年统计结果确定。全国单位GDP能耗指标要从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吨标准煤/万元。并强调,单位GDP能耗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省份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下降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办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情况,2008年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0年进行期末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而据权威部门最新初步测算,今年前三季度,能源消费增速接近或略低于GDP增速,单位GDP能耗将由今年上半年的上升0.8%转为下降,预计全年单位GDP能耗也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在密集出台节能降耗措施的连续作用下,我国今年单位GDP能耗有望结束上半年“不降反升”的局面,开始“由升转降”。但有关专家仍表示,今年前三季度资源环境压力也仍在继续加大,要让第四季度单位GDP能耗有较大幅度下降、从而实现全年GDP能耗下降4%左右的目标,仍有很大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