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41岁的被告人吕添方及其同伙谢宝国被指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3936万元(本报曾作报道),日前,贵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6月,吕添方利用贵阳某陶瓷厂下岗工人杨某的身份证、下岗证注册登记成立了贵阳乌当区森荣废旧收购站,取得《贵阳市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31份,开票金额为2581万元。在这些发票中,吕添方采用更改银行票据和伪造银行印章的手段在账上虚列收购资金1243万元,实际给国家造成税额损失48万元。
另外,2005年4月至12月,吕添方先后向18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8份,金额1355万元,税额230万元,各受票单位用此抵押税款214万元。其中,在2005年5月至12月期间,谢宝国销售货物时,让吕添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价税合计185万元,税额31万元。
据此,法院判处吕添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谢宝国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